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年04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林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建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发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因素:
1、2018年12月13日,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映管”)董事会决定向台湾桃园地方法院申请重整。2019年7月29日,台湾桃园地方法院作出驳回中华映管重整申请抗告之裁定。2019年9月18日,中华映管董事会决定向台湾桃园地方法院申请宣告破产(9月19日提交申请),目前法院尚未裁定准予其破产。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联合法律顾问,根据中华映管申请破产进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法律措施。若法院裁准中华映管破产,公司将联合法律顾问第一时间申报债权。
2、目前公司控制权归属仍存在不确定性。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百慕大”)所持华映科技股权被司法拍卖/变卖及其后续处理,
可能影响公司控制权归属。
3、公司已就与华映百慕大其他合同纠纷事项(未完成2018年业绩承诺须向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追加大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华映管为上述诉讼案件共同被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法院已驳回被告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本案将于2020年5月13日开庭审理。公司能否胜诉存在不确定性,通过本案能够获偿的金额及获偿时间亦存在不确定性。
4、因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4月29日起对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83,543,866.56 | 391,781,825.18 | -2.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04,830,668.99 | -371,596,041.27 | -8.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16,989,705.01 | -389,826,028.52 | -6.9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08,581,485.86 | -223,541,542.72 | 193.3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64 | -0.1343 | -9.0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64 | -0.1343 | -9.0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66% | -5.10% | -3.56%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3,703,149,580.77 | 14,623,683,445.16 | -6.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472,899,205.21 | 4,877,026,049.48 | -8.2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525,548.0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678,113.0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9,778.6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5,153.62 | |
合计 | 12,159,036.02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86,69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4.85% | 687,289,715 | 冻结 | 687,289,715 | |
质押 | 580,400,000 | |||||
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国有法人 | 13.73% | 379,867,047 | |||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3.73% | 379,867,046 | 质押 | 379,867,046 |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46% | 95,726,495 | |||
福能六期(平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国有法人 | 3.35% | 92,535,618 | |||
中民国际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6% | 29,319,800 |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策略投资产品 | 其他 | 0.84% | 23,185,113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80% | 22,100,460 | |||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58% | 15,970,00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0% | 11,096,187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 | 687,289,715 | 人民币普通股 | 687,289,715 |
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79,867,047 | 人民币普通股 | 379,867,047 |
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379,867,046 | 人民币普通股 | 379,867,046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95,726,495 | 人民币普通股 | 95,726,495 |
福能六期(平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2,535,618 | 人民币普通股 | 92,535,618 |
中民国际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 29,319,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319,800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策略投资产品 | 23,185,113 | 人民币普通股 | 23,185,113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信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 22,100,46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100,460 |
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5,9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970,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1,096,187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96,187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另,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兴证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兴证资管鑫众50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5,269,453股股份。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1、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华映百慕大持有华映科技687,289,715股,占华映科技总股本的24.85%。华映百慕大所持公司687,289,715股均已被冻结,其中580,4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质押股份数占华映科技总股本的20.98%(包括渤海信托一期及二期涉及的13.54%股权;渤海信托三期涉及的0.91%股权;中铁信托涉及的6.54%股权);质押股数中,282,600,000股已进入司法拍卖/变卖程序,占华映科技总股本的10.22%。目前华映科技控制权归属仍存在不确定性。华映百慕大所持华映科技股权被司法拍卖/变卖及其后续处理,可能导致华映科技控制权变更。
2、公司股东福建电子信息集团受让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山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渤海信托?华映光电集合资金信托合同》(合同编号包括bitc2016(t)-10803号-1号、bitc2016(t)-10803号-2号及bitc2016(t)-10803号-3号)项下享有的一期、二期全部信托受益权。福建电子信息集团针对其受让渤海信托受益权事项做出如下承诺:A、对截至2020年1月15日未进入拍卖程序的质押股份(9,180万股,占华映科技总股本的3.32%),如已拍卖股份所得价款无法清偿所有被担保的债务,福建电子信息集团计划进一步申请司法拍卖,并以现金受偿为首选方案,暂无以股抵债计划。福建电子信息集团承诺自2020年1月15日起3个月内不对该部分股份进行以股抵债。B、对截至2020年1月15日已进入拍卖程序的质押股份(28,260万股,占华映科技总股本的10.22%),若最终未成交,福建电子信息集团拟将受益权转让给其他非关联企业,并承诺自2020年1月15日起24个月内完成转让事项。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与2019年1月1日/2019年第一季度比较,财务指标变动超30%的原因说明:
1、应收票据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18.12%,主要系本期子公司科立视和华佳彩新增的银行票据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65.44%,主要系本期华佳彩新增的预付材料款。
3、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49.09%,主要系本期子公司福州视讯新增的增值税留抵额所致。
4、合同负债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288.78%,主要系本期公司及子公司华佳彩新增加的预收货款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50.25%,主要系支付了上年计提的年终奖金及华映光电部分员工资遣费用。
6、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67.85%,扣除中华映管美元货款的评价(此评价导致财务费用跟信用减值损失一增一减,对利润影响为0),其余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33.38%,主要系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长100%,系依新金融准则本年将持有的敦泰股权分类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其股价波动的影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上年同期将持有的敦泰股权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股价波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信用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82.35%,主要系中华映管美元货款的评价(此评价导致财务费用跟信用减值损失一增一减,对利润影响为0)。
9、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69.59%,系本期存货跌价较上年同期减少。
10、资产处置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632.97%,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处置外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
11、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7.46%,主要系本期收到的诉讼执行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12、营业外支出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8.62%,主要系上期发生取消采购订单支付违约金所致。
13、所得税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00.02%,主要系本期不再计提递延所得税费用所致。
14、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229.06%,主要系新金融准则本年将持有的敦泰股权分类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核算,其股价波动的影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上年同期将持有的敦泰股权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股价波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5、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98.22%,主要系本期收到的货款较上年同期数增加。
16、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65.68%,主要系本期公司收回营业性相关保证金较上期减少。
17、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53.19%,主要系本期收到的货款较上年同期数增加。
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93.31%,主要系本期收到的货款较上年同期数增加。
19、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0%,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敦泰分红(本期无)所致。
2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1315万,主要系本期收到固定资产处置款(上年同期无)。
21、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71965.28%,主要系本期收到固定资产处置款(上年同期无)。
2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60.44%,主要系本期支付的购买固定资产款项较上年同期数增加所致。
23、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60.44%,主要系本期支付的购买固定资产款项较上年同期数增加所致。
2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7.43%,主要系本期支付的购买固定资产款项较上年同期数增加所致。
25、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0%,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海丝纾困资金(本期无)。
26、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53.06%,主要系本期取得的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7、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909.57%,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回借款保证金较上年同期增加。
28、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2.01%,主要系本期取得的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9、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2.43%,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30、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68.04%,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的借款保证金较上年同期减少。
31、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46.34%,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的借款保证金较上年同期减少。
3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85.11%,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33、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91.79%,主要系外币汇率波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就与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事项(未完成业绩承诺须向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4日立案受理。2019年1月8日,公司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华映百慕大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2019年3月,公司追加大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述诉讼案被告,并将诉讼请求进行变更。根据2018年度审计结果,公司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将相关诉讼金额追加至3,029,027,800元。2020年3月,公司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及《举证通知书》[案号:(2019)闽民初1号]。《传票》载明本案证据交换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下午15:00,开庭审理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上午9:00。
2、截至报告日,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华映科技687,289,715股,占华映科技总股本24.85%,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因债务到期未履行支付义务,其持有的股票中282,600,000股已进入司法拍卖/变卖程序(占华映总股本的10.22%)。公司将关注上述股票的拍卖/变卖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股权挂牌成交暨签订附条件生效的相关协议的议案》,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100%股权于2019年11月1日以人民币124,870.733万元成交,竞得方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竞得方承担华映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的债务,本次交易以净额结算;各方于2019年11月2日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及《债务转移协议》。2019年12月31日,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完成本次交易价款支付,华映科技共计收到本次交易的价款为人民币299,776,841.49元。2020年1月14日,华映吴江完成本次股权交易涉及的工商变更备案手续,并领取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4、2018年12月13日,中华映管董事会决定向台湾桃园地方法院申请重整。2019年7月29日,台湾桃园地方法院作出驳回中华映管重整申请抗告之裁定。2019年9月18日,中华映管董事会决定向台湾桃园地方法院申请宣告破产(9月19日提交申请),目前法院尚未裁定准予其破产。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将联合法律顾问,根据中华映管申请破产进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法律措施。若法院裁准中华映管破产,公司将联合法律顾问第一时间申报债权。
5、独立董事陈壮先生因个人生涯规划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他一切职务。2020年1月14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邓乃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限届满之日止。陆辉先生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公司策略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等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策略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林喆先生为公司策略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此外,公司将补选林喆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关于海丝股权投资向华佳彩增资的公告(2019-057) | 2019年05月14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szse&orgId=gssz0000536&stockCode=000536&announcementId=1206264888&announcementTime=2019-05-14) |
关于公司签订《福建莆田高新技术面板项目投资合作合同》的公告(2017-075) | 2017年06月27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cninfo-new/disclosure/szse_main/bulletin_detail/true/1203649610?announceTime=2017-06-27)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百慕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2009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鉴于:1、上市公司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东电机”)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向发行对象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百慕大”)及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纳闽”)定向增发新股,以实现重大资产重组;2、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在闽东电机上述资产 | 2009年01月16日 | 详见承诺内容 | 本报告期承诺履行中,截止目前,上述承诺人未出现违反承诺 |
大)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 | 重组后为闽东电机之控股股东;3、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映管”)为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之控股股东。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股份”)为中华映管的实际控制人。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就规范和减少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及其控制之其他企业与闽东电机之间的关联交易承诺如下:1、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及其控制之其他企业今后如与闽东电机发生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公允、合理的原则,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闽东电机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2、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及其控制之其他企业如与闽东电机发生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闽东电机《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执行。3、随着对闽东电机业务的进一步整合,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及其控制之其他企业将逐步减少与闽东电机发生之关联交易。4、因本次重组后闽东电机主业为为中华映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液晶显示面板模组生产业务,因此闽东电机将与中华映管及其控制之其他企业存在较大金额的关联交易,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承诺:对于该等关联交易的代工价格,如可取得模组加工市场同业代工费率的,参考该市场价确定;如模组加工市场难以取得同业代工费率的,将参考闽东电机替第三方代工之价格确定;如若无参考价格的,将以成本加成方式确保闽东电机拥有同行业市场平均的水平代工利润。中华映管承诺严格按照闽东电机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于该等关联交易的订立需由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后实施。本承诺函自闽东电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购买资产整体方案生效之日起生效,并在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持有闽东电机股权期间长期有效。但若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已经失去对闽东电机的控制权,则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的上述承诺随即解除。 | 的情形。 | |||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2009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关于与上市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鉴于:1、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股份”)直接持有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映管”)11.09%的股份、间接持有中华映管15.68%的股份。中华映管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百慕大”)及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纳闽”)100%的股份。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拟通过以资产购买中国大陆上市公司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闽东”,除本文另有说明外,“闽闽东”一词包括闽闽东在方案实施日之前以及闽 | 2009年01月16日 | 详见承诺内容 | 本报告期承诺履行中,截止目前,上述承诺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
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 | 闽东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资产后之存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拥有闽闽东的控股权。2、闽闽东正在申请向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用以购买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华显”)、深圳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显”)、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光电”)、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视讯”)四家液晶模组(LCM)公司的股份,从而实现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就避免与闽闽东及其控制公司(指闽闽东、闽闽东将可能成立之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其他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之其他投资权益(包括从收购、合并、新设立或其他方式取得股权权益))产生同业竞争事项承诺如下:1、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承诺:根据华映显示科技(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华显”)董事会决议并经厦门市外商投资局厦外资制[2008]1005号文批准,厦门华显提前解散,目前正在办理企业清算和工商注销手续。除福建华显、深圳华显、华冠光电、华映视讯和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光电”)目前从事液晶显示模组业务外,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及其现有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中没有与闽闽东及其控制公司业务及相关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的情形。2、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确认:华映光电生产中小尺寸液晶模组。福建华显、深圳华显、华冠光电、华映视讯生产之产品为大尺寸液晶模组。TFT-LCD产品一般按产品对角线长度划分为大尺寸产品和中小尺寸产品两类。习惯上以10.4英寸为分界线,10.4英寸(含10.4英寸)以下为中小尺寸产品。大尺寸TFT-LCD产品主要应用于笔记本电脑、监视器、电脑显示器和液晶电视等方面,中小尺寸显示产品主要应用于移动终端、数码相机、车载显示、便携式DVD、工业仪表、游戏机、MP3、打印机、掌上电脑等方面,大多为客户定制型产品。因此,华映光电生产之中小尺寸液晶模组与福建华显、深圳华显、华冠光电、华映视讯生产之大尺寸液晶模组,其下游产品区分明显,不存在重合现象,客户群存在明显区隔。同时,中小尺寸液晶模组与大尺寸液晶模组生产设备不可通用。因此,华映光电生产之中小尺寸液晶模组与福建华显、深圳华显、华冠光电、华映视讯生产之大尺寸液晶模组不存在实质性的同业竞争。3、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承诺:除上述事项外,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及其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今后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闽闽东及其控制公司业务及相关产品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经营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闽闽东 |
及其控制公司现有业务及相关产品相同或相似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及其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大陆地区以控股地位,或以参股地位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闽闽东及其控制公司新的业务领域及相关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投资、收购、兼并与闽闽东及其控制公司新的业务领域及相关产品相同或相似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4、以上承诺自闽闽东就非公开发行购买股份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材料之日起正式生效,并在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持有闽闽东股权期间长期有效。但若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已经失去对闽闽东的控制权,则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的上述承诺随即解除。5、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承诺:如出现因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及其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闽闽东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2009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的承诺函 鉴于:1、上市公司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向发行对象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百慕大”)、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纳闽”)、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电子”)定向增发新股,以实现重大资产重组;2、本公司为闽闽东上述资产重组完成后之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股东。本公司就保持闽闽东之独立性承诺如下:一、保持闽闽东及/或其下属子公司资产的独立和完整。本公司承诺:闽闽东及/或其下属子公司将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二、保持闽闽东之人员独立。1、 本公司承诺:闽闽东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2、 本公司承诺:闽闽东之财务人员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三、保持闽闽东之财务独立。1、本公司承诺:闽闽东将具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2、本公司承诺:闽闽东不会存在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四、保持闽闽东之机构独立。本公司承诺:闽闽东将具备健全的内 | 2009年01月16日 | 详见承诺内容 | 本报告期承诺履行中,截止目前,上述承诺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
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有机构混同的情形。五、保持闽闽东之业务独立。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本公司出具之《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的内容履行,保持闽闽东之业务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并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 |||||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2009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关于信息披露的承诺函 鉴于:1、上市公司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东电机”)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向发行对象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百慕大”)及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纳闽”)定向增发新股,以实现重大资产重组;2、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在闽东电机上述资产重组后为闽东电机之控股股东;3、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映管”)为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之控股股东。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股份”)为中华映管的实际控制人。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以下统一简称“承诺人”)出具本承诺函如下:一、承诺人承诺:闽东电机向华映百幕大、华映纳闽定向发行股份,且华映百慕大和华映纳闽以其持有的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华显”)、深圳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华显”)、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光电”)、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视讯”)75%的股权购买该等定向发行的股份,在闽东电机本次定向发行股份过程中以及获得相关核准后,如承诺人作出任何对闽东电机或其控制之企业(包括四家LCM公司及今后闽东电机通过收购、投资或其他途径取得控制权之其他企业,以下同)有影响的决议,或筹划进行任何对闽东电机或其控制之企业有影响的事宜,均会将决议内容告知闽东电机,按中国大陆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进行报备,并同时在中国台湾进行信息披露。二、承诺人进一步承诺:上述第一项涉及事宜的信息披露,保证在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同时进行,且信息披露的内容保持一致。三、承诺人承诺:对作出的信息披露内容中涉及“中国大陆”、“中国”等敏感字眼和内容予以妥善处理。四、以上承诺自闽东电机就本次定向发行事宜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材料之日起正式生效,并在闽东电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期间长期有效。但若承诺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已经失去对闽东电机的控制权,则上述承诺随即解除;但同时承诺人承诺届时仍将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其他规定履行相应的报告、公告和信 | 2009年01月16日 | 详见承诺内容 | 本报告期承诺履行中,截止目前,上述承诺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
息披露义务。 | |||||
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2009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承诺书 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闽东”或“上市公司”)拟将全部资产、业务转让给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同时向本公司、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555,832,717股股份购买四家LCM公司各75%的股权和206基地资产。本次重组完成后,闽闽东之主营业务变更为液晶显示模组制造,本公司为闽闽东之控股股东。为完善重组后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郑重承诺如下:一、本公司承诺于本次重组完成后,闽闽东依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董事会组成条款修改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且由中国境内人士担任。”二、本公司承诺在本公司为闽闽东控股股东期间,闽闽东的董事会构成人员中一半以上为独立董事且由中国境内人士担任。本公司不会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促使或影响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做出不符合上述承诺规定的任何修改。 | 2009年07月07日 | 详见承诺内容 | 本报告期承诺履行中,截止目前,上述承诺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
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2009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关于专利授权的承诺 鉴于:1、中国大陆上市公司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东电机”)拟进行重大重组;重组完成后,闽东电机之主营业务变更为液晶显示模组制造;闽东电机之控股股东为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闽东电机之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国台湾上市公司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映管”)及大同股份有限公司;2、本次重组完成后之闽东电机及下属企业(以下简称“中国大陆上市公司集团”,并包括今后闽东电机拟通过投资或收购等方面取得的控制区的其他企业)将从事液晶显示模组制造业务,并需使用液晶显示模组制造业务相关专利;3、中华映管拥有液晶显示模组制造业务专利的专利权及/或相关专利的授权。为保证中国大陆上市公司集团利益,中华映管承诺:1、其已拥有液晶显示模组生产的相关专有技术和专利,并已取得进行液晶显示模组生产所需的授权。2、在闽东电机本次重组完成后,中华映管同意授权中国大陆上市公司集团实施中华映管已提出申请、获准或公开的与液晶显示模组制造有关专利。如此后,中华映管新取得液晶显示模组制造有关专利,亦将许可中国大陆上市公司集团使用。该等授权为不可撤销之授权,授权时间为专利有效期内。如中国大陆上市公司集团接受中华映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委托加工液晶显示模组时实施上述授权之专利,中华映管同意将免予收取专利使用费;如中国大陆上市公司集团接受其他方委托加工液晶显示模组时实施上述授权之专利,中华映管将收取专 | 2009年01月16日 | 详见承诺内容 | 本报告期承诺履行中,截止目前,上述承诺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
利使用费,专利使用费将聘请独立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并依中国大陆法律、法规之规定及中国大陆上市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的规定提交中国大陆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表决确定。3、在闽东电机本次重组完成后,对于中华映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委托中国大陆上市公司集团加工液晶显示模组,中华映管保证中国大陆上市公司集团不会因履行委托加工合同而侵犯中华映管自有的及获取的第三方授权的专利,如中国大陆上市公司集团因履行委托加工合同被第三方指控侵犯上述专利,由中华映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因此给中国大陆上市公司集团造成损失的,由中华映管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 |||||
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2009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关于专利授权的补充承诺 鉴于:1、中国大陆上市公司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闽东”)拟进行重大重组;重组完成后,闽闽东之主营业务变更为液晶显示模组制造;闽闽东之控股股东为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闽闽东之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国台湾上市公司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映管”)及大同股份有限公司;2、本次重组完成后之闽闽东及下属企业(以下简称“中国大陆上市公司集团”,并包括今后闽闽东拟通过投资或收购等方面取得的控制区的其他企业)将从事液晶显示模组制造业务,并需使用液晶显示模组制造业务相关专利;3、为保证中国大陆上市公司集团利益,中华映管就授权中国大陆公司实施专利事宜于2009年1月16日出具《关于专利授权的承诺》、于2009年7月7日与闽闽东签署《专利授权许可使用协议》。为进一步保证中国大陆上市公司集团利益,中华映管补充承诺如下:对于中华映管授权中国大陆上市公司集团实施中华映管在中国大陆已提出申请、获准或公开的与从事液晶显示模组加工有关的专利,中华映管同意免予收取专利使用费。本补充承诺自闽闽东本次重组方案生效之日起生效,并在中华映管作为闽闽东实际控制人期间长期有效。但若中华映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已经失去对闽闽东的控制权,则本补充承诺随即自行失效。 | 2009年08月10日 | 详见承诺内容 | 本报告期承诺履行中,截止目前,上述承诺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
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2009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关于商誉与专利授权的补充承诺 鉴于:1、中国大陆上市公司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闽东”)拟进行重大重组;重组完成后,闽闽东之主营业务变更为液晶显示模组制造;闽闽东之控股股东为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闽闽东之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国台湾上市公司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映管”)及大同股份有限公司;2、中华映管已形成较高的商誉,且其拥有与液晶显示模组制造业务相关的专利权及/或相 | 2009年07月07日 | 详见承诺内容 | 本报告期承诺履行中,截止目前,上述承诺人未出现违反承诺 |
关的专利授权。3、本次重组完成后之闽闽东及下属企业(以下简称“中国大陆上市公司集团”,并包括今后闽闽东拟通过投资或收购等方面取得的控制区的其他企业)将从事液晶显示模组制造业务,并需使用中华映管拥有和取得相关专利权人授权的与液晶显示模组制造业务相关的专利、商誉等无形资产;为保证中国大陆上市公司集团利益,中华映管补充承诺如下:1、本次闽闽东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中国大陆上市公司集团无需就受中华映管商誉影响支付任何费用。中国大陆上市公司集团将形成自身的商誉,并逐渐减少中华映管商誉对中国大陆上市公司集团的影响。2、如中华映管转让其已拥有的在中国大陆登记生效之专利,则闽闽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该等专利转让予第三方,则中华映管将保证对中国大陆上市公司集团使用该等专利授权的持续有效,并在转让合同中约定受让方不得妨碍中国大陆上市公司集团对于该等专利的授权使用。3、如中华映管丧失其拥有的专利所有权而使中国大陆上市公司集团利益受到损失,则中华映管负责承担未来中国大陆上市公司集团因重新获得该等专利技术或替代技术之合法使用权而增加的全部成本。4、未来如因生产经营需要,中国大陆上市公司集团需授权使用第三方专利,中华映管将以其产业地位及经验,帮助中国大陆上市公司集团取得相关专利权人的授权许可。5、本补充承诺自闽闽东本次重组方案生效之日起生效,并在中华映管作为闽闽东实际控制人期间长期有效。但若中华映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已经失去对闽闽东的控制权,则本补充承诺随即自行失效。 | 的情形。 | ||||
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2009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关于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 鉴于:1、中国台湾上市公司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映管”)之控股子公司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百慕大”)和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纳闽”)拟以其持有的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家LCM公司”)部分股权认购中国大陆上市公司---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东电机”)非公开发行之股份的方式收购中国大陆上市公司闽东电机。2、华映百慕大和华映纳闽已就本次收购完成后对中国大陆上市公司(特指本次收购完成后之中国大陆上市公司闽东电机)持股、业绩、关联交易事项承诺如下:(1)为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本次收购完成后至次世代大尺寸液晶面板生产线投产并注入到中国大陆上市公司前,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不减持其持有的中国大陆上市公司的股份;(2)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及其实际控制人应优先向中国大陆上市公司及 | 2009年01月16日 | 详见承诺内容 | 2018年度及本报告期尚未履行(承诺人尚未就华映百慕大向华映科技支付业绩补偿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其控制之企业提供液晶显示模组委托加工订单。闽东电机在2009年的资产交割日后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数)不低于下述公式计算的数字:2.95亿/12×M(其中M为资产置入上市公司的实际月份数),闽东电机2010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数)不低于3.46亿,闽东电机2011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数)不低于3.46亿。若闽闽东经营业绩无法达到设定目标,当年华映百慕大将以现金补偿实际盈利数不足设定目标的差额。在四家LCM公司现有经营模式未因法律、政策变更等客观变化而改变的情况下,本次收购完成后至中国大陆上市公司一个会计年度内关联交易金额占同期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下降至30%以下(不含30%)前,确保中国大陆上市公司每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收购完成后三年业绩承诺依原承诺目标不变);上述净利润和资产收益率不足部分由华映百慕大以现金向中国大陆上市公司补足,从而确保中国大陆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若后续中国大陆上市公司一个会计年度关联交易金额占同期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恢复至30%以上(含30%),则仍确保中国大陆上市公司该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不足部分由华映百慕大于当年以现金向中国大陆上市公司补足。(3)本次收购完成后,中国大陆上市公司将积极调整客户结构,增加为非关联方客户进行代工的比重,在2010年12月31日前,中国大陆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占同期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下降至30%以下(不含30%),并在以后年度将上述关联交易比例持续维持在30%以下(不含30%)。中华映管承诺:其对华映百慕大和华映纳闽作出的上述承诺承担连带责任,如华映百慕大和华映纳闽未切实履行上述承诺事项需对中国大陆上市公司或相关方承担赔偿或支付责任的,其将承担连带赔偿和支付责任。 | |||||
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2009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承诺函 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百慕大”)和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纳闽”)为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映管”)的全资子公司,拟通过以资产认购中国大陆上市公司---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闽东”)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完成对闽闽东的控股。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股份”)为中华映管之控股股东。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在此郑重承诺:一、大同股份、中华映管认可,就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份事宜中,华映百慕大和华映纳闽在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材料中作出的书面承诺的内容;二、大同股份、中华映管承诺就上述第一项中华映百慕大和华映纳闽需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三、以上承诺自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定向发行股份事宜向中国证券监督 | 2009年07月07日 | 详见承诺内容 | 2018年度及本报告期尚未履行(承诺人尚未就华映百慕大向华映科技支付业绩补偿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管理委员会报送材料之日起正式生效,并闽闽东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期间长期有效。但若大同股份、中华映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已经失去对闽闽东的控制权,则上述承诺随即解除。 |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他承诺 | 2009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关于瑕疵担保的承诺 鉴于:1、上市公司闽东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闽东”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以实现重大资产重组;2、本公司面为闽东电机之控股股东。截止2008年12月31日,闽闽东拟出售的资产尚存在如下瑕疵:(1)闽闽东以其拥有福州市元洪大厦一层店面597.8平方米(榕房权证R字第0010632号、榕鼓国用(2003)字第98734号)为闽东电机集团国际贸易公司向厦门国际银行福州分行借款400万元的贷款额度提供抵押担保。(2)闽闽东以其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斗东路12号联建大楼3、4层及16、18、19#车库合计1,535.47平方米(榕房权证R字第0117839号、榕鼓国用(2001)字第D00850号)为福建闽东电机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借款280万提供抵押担保。(3)公司位于福州市鼓楼区茶园路茶园新村1座A#车库(权证号:榕Q他229号)、位于福州市鼓楼区五一中路57号闽东大厦1#店面(权证号:R0101809)尚被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就上述闽闽东抵押或查封资产的受让事项,本公司承诺如下:1、信息集团将积极配合闽闽东与相关抵押权人就抵押资产的转移进行协商。无论上述瑕疵是否解除,信息集团都将向闽闽东支付资产及负债转让价款。2、自交接日起,不论闽闽东持有的有关房产、土地使用权等资产是否已办理转让给信息集团的过户或转移登记手续,其权力及责任均由信息集团享有及承担,该资产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信息集团承担,因该资产给闽闽东造成损失的,由信息集团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 2009年01月16日 | 详见承诺内容 | 承诺履行中,截止目前,信息集团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纳闽)股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2013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鉴于:1、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股份”)直接间接持有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映管”)24.22%的股份。中华映管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百慕大”)及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纳闽”)100%的股份。华映百慕大持有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70.77%的股份,为华映科技控股股东;华映百慕大一致行动人华映纳闽持有华映科技股票比例为4.29%。2、 华映科技现持有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光电”)40%的股份,华映科技拟继续购买华映光电35%股份,成为华映光电控股股东,该行为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 2013年04月25日 | 详见承诺内容 | 本报告期承诺履行中,截止目前,上述承诺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
份有限公司 | 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就规范和减少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及其控制之其他企业与华映科技之间的关联交易承诺如下:1、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及其控制之其他企业今后如与华映科技发生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公允、合理的原则,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华映科技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2、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及其控制之其他企业如与华映科技发生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华映科技《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执行。3、随着对华映科技业务的进一步整合,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及其控制之其他企业将逐步减少与华映科技发生之关联交易。本承诺函在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持有华映科技股权期间长期有效。但若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已经失去对华映科技的控制权,则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的上述承诺随即解除。 | ||||
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2013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关于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所涉事宜的承诺函 鉴于:1、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以下简称“华映科技”) 现持有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光电”)40%的股份,华映科技拟继续购买华映光电35%股份,成为华映光电控股股东,该行为构成华映科技的重大资产重组。2、本公司为华映科技之控股股东。3、本公司现持有华映光电43.91%的股份,为华映光电的第一大股东;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本公司将转让所持华映光电18.91%股份给华映科技。本公司就华映光电现劳动争议纠纷所涉事宜承诺如下:华映光电现发生之劳动争议纠纷所涉事项未导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如因上述劳动争议纠纷所涉事项导致华映光电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则华映光电因此所受之全部损失均本公司承担。本承诺在华映科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后生效。 | 2013年04月25日 | 详见承诺内容 | 本报告期承诺履行中,截止目前,上述承诺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 | 其他承诺 | 2013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经营独立性的承诺函 鉴于:1、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其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以下简称“华映科技”)现持有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光电”)40%的股份,华映科技拟继续购买华映光电35%的股份,成为华映光电控股股东,该行为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本公司为华映科技上述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之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股东。本公司就保持华映科技之独立性承诺如下:一、保持华映科技及/或其下属 | 2013年04月25日 | 见承诺内容 | 本报告期承诺履行中,截止目前,上述承诺人未出现违反承诺 |
公司、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 | 子公司资产的独立和完整。本公司承诺:华映科技及/或其下属子公司将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二、保持华映科技之人员独立。1、本公司承诺:华映科技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2、本公司承诺:华映科技之财务人员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三、保持华映科技之财务独立。1、本公司承诺:华映科技将具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2、本公司承诺:华映科技不会存在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四、保持华映科技之机构独立。本公司承诺:华映科技将具备健全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有机构混同的情形。五、保持华映科技之业务独立。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本公司出具之《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的内容履行,保持华映科技之业务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并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 的情形。 | |||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2013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关于与上市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鉴于:1、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同股份”)直接间接持有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映管”)24.22%的股份。中华映管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百慕大”)及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纳闽”)100%的股份。华映百慕大持有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70.77%的股份,为华映科技控股股东;华映百慕大一致行动人华映纳闽持有华映科技股票比例为4.29%。2、华映科技现持有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光电”)40%的股份,华映科技拟继续购买华映光电35%股份,成为华映光电控股股东,该行为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就避免与华映科技、华映光电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事项承诺如下:1、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确认:华映光电控股子公司福州华映视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视讯”)主营背光模组生产。大同股份控股子公司福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华电子”)有从事背光模组生产与销售。福州视讯系华映科技下属子公司及华映光电液晶显示模组生产的配套背光模组加工厂,其生产的背光模组全部销售给华映科技下属子公司及华 | 2013年04月25日 | 详见承诺内容 | 本报告期承诺履行中,截止目前,上述承诺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
映光电,不存在对华映科技合并报表体系及华映光电以外销售的情况。因此,福州视讯实质为华映科技、华映光电的内部生产线,而不是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福华电子作为独立的背光模组生产销售商,客户范围较广。因此,福州视讯与福华电子不存在实质性的同业竞争。2、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承诺:除上述事项外,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及其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今后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华映科技及其控制公司业务及相关产品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经营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华映科技及其控制公司现有业务及相关产品相同或相似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3、以上承诺在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持有华映科技股权期间长期有效。但若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已经失去对华映科技的控制权,则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的上述承诺随即解除。4、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承诺:如出现因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及其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华映科技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2014年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承诺:关于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比例及重组方对未来上市公司业绩的承诺 鉴于: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百慕大”)和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纳闽”)于2009年出具了《关于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比例承诺》、《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比例的补充承诺》及《关于重组方对未来上市公司业绩的承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及福建证监局相关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明确承诺表述,同时考虑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长远发展及未来承诺的可实现性,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就上述承诺修订如下: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承诺:华映科技自2014年起的任意一个会计年度内,华映科技关联交易金额占同期同类(仅限为日常经营涉及的原材料采购、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收入)交易金额的比例若未低于30%,则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需确保上市公司华映科技现有液晶模组业务公司(具体范围见下文说明)模拟合并计算的每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不包含华映科技现有子公司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华映科技未来拟并购、投资控股的其它公 | 2014年09月11日 | 详见承诺内容 | 2018年度及本报告期尚未履行(承诺人尚未向华映科技支付业绩补偿款)。 |
司),不足部分由华映百慕大以现金向华映科技补足。用于合并模拟计算液晶模组业务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净资产所对应的模拟合并范围包括如下: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净资产;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的净资产;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的净资产;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的净资产;华映科技(纳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华映科技本部净资产扣除本议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日后再融资所增加的净资产;上述液晶模组业务的公司发生出售、减持等原因不再列入华映科技并表范围的将不再列入模拟净资产收益率合并计算的净资产范围。用于合并模拟计算液晶模组业务公司净资产收益率的净利润所对应的模拟合并范围包括如下:(1)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净利润;(2)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的净利润;(3) 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的净利润;(4)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的净利润;(5)华映科技(纳闽)有限公司的净利润;(6)华映科技本部的净利润;(7)上述液晶模组业务的公司发生出售、减持等原因不再列入华映科技并表范围的将不再列入模拟净资产收益率合并计算的净利润范围。上述承诺修订自华映科技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变更的议案》之日起生效,同时原承诺有效期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本承诺在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持有华映科技股权期间长期有效。但若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已经失去对华映科技的控制权,则华映百慕大、华映纳闽的上述承诺随即解除。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承诺 | 鉴于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拟向包括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建电子信息投资”)及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并已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材料。本公司作为福建电子信息投资的有限合伙人,为确保华映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合法合规,根据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现特就华映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一)本公司将尽快完成对福建电子信息投资缴纳出资的义务,确保福建电子信息投资有足够财力履行向华映科技缴付认购资金的义务。(二)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和高管持股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的义务。(三)本公司将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等有关法规和华映科技章程的规定,在关联方履行重大权益变动信息披露、要约收购等法定义务时,同意将其与福建电子信息投资 | 2016年04月06日 | 详见承诺内容 | 第(一)项承诺已履行完毕,其余承诺履行中。承诺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
认定为一致行动人,将其直接持有的华映科技股票(如有)数量与福建电子信息投资持有的华映科技股票数量合并计算。 | |||||
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股权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鉴于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拟向包括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建电子信息投资”)及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并已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材料。本公司作为福建电子信息投资的有限合伙人,为确保华映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合法合规,根据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现特就华映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一)本公司将促使福建电子信息投资尽快完成募集,确保福建电子信息投资有足够财力履行向华映科技缴付认购资金的义务。(二)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和高管持股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的义务,并提醒、督促福建电子信息投资的有限合伙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行上述义务。(三)本公司将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等有关法规和华映科技章程的规定,在关联方履行重大权益变动信息披露、要约收购等法定义务时,同意将其与福建电子信息投资认定为一致行动人,将其直接持有的华映科技股票(如有)数量与福建电子信息投资持有的华映科技股票数量合并计算。并将提醒、督促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行上述义务。(四)如有违反本承诺,造成华映科技中小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本企业将承担其他相应责任。 | 2016年04月26日 | 详见承诺内容 | 第(一)项承诺已履行完毕,其余承诺履行中。承诺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
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承诺 | 鉴于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拟向包括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企业”)及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并已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材料。本企业作为华映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方之一,为确保华映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合法合规,根据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现特就华映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一)保证相关认购资金系本企业的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的资金,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来源于华映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方 直接或间接提供的资金、财 | 2016年04月26日 | 详见承诺内容 | 上述第(一)、(二)、(三)、(四)、(七)项承诺已履行完毕,其余承诺履行中。承诺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
务资助及补偿的情况;不存在通过与华映科技进行资产转换或者其他关联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况。(二)保证本企业的合伙人之间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且认购华映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出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及结构化安排,不存在任何结构化融资方式。(三)保证本企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发行方案于中国证监会备案前,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资金将募集到位。若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认购资金需提前到位的,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确保认购资金提前到位。(四)自本企业认购华映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各合伙人承诺在此期间内不转让各自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五)本企业保证将提醒、督促合伙人严格遵守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和高管持股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的义务。(六)本企业保证将提醒、督促合伙人严格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等有关法规和华映科技章程的规定,在关联方履行重大权益变动信息披露、要约收购等法定义务时,同意将其与本企业认定为一致行动人,将其直接持有的华映科技股票(如有)数量与本企业持有的华映科技股票数量合并计算。(七)本企业不存在华映科技董监高或其他员工作为本企业合伙人,认购华映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八)如有违反本承诺,造成华映科技中小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损失的,本企业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同时,本企业将承担其他相应责任。 | |||||
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承诺函 鉴于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拟向包括福建省电子信息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莆田市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并已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材料。大同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华映科技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确保华映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合法合规,根据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的相关要求,现特就华映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一) 本公司、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及本公司的关联方不会违反《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1)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不会且未曾直接或间接向参与华映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及参与本次认购的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二)本 | 2016年04月06日 | 详见承诺内容 | 承诺人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未向其他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承诺第(一)项已履行完毕。 |
公司将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华映科技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华映科技利益。 |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其他承诺 |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二)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五)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六)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 2016年03月25日 | 详见承诺内容 | 承诺履行中,截止目前,未发现承诺人有违反承诺的情形。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承诺 | 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年度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为正、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未来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 2018年03月23日 | 2018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22日 | 承诺履行中,截止目前,未发现承诺人有违反承诺的情形。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承诺 | 福建电子信息集团针对其受让渤海信托受益权事项做出如下承诺:对截至2020年1月15日未进入拍卖程序的质押股份(9,180万股,占华映科技总股本的3.32%),如已拍卖股份所得价款无法清偿所有被担保的债务,福建电子信息集团计划进一步申请司法拍卖,并以现金受偿为首选方案,暂无以股抵债计划。福建电子信息集团承诺自2020年1月15日起3个月内不对该部分股份进行以股抵债。 | 2020年01月15日 | 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4月14日 | 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承诺期未发现承诺人有违反承诺的情形。 |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 | 其他承诺 | 福建电子信息集团针对其受让渤海信托受益权事项做出如下承诺:对截至2020年1月15日已进入拍卖程序的质押股份(28,260万股,占华映科技总股本的0.22%),若最终未成交,福建电子信息集团拟将受益权转让给其他非关联企业,并承诺自2020 | 2020年01月15日 | 2020年1月15日至2022年1月14日 | 承诺履行中,截止目前,未发现承诺人 |
司 | 年1月15日起24个月内完成转让事项。 | 有违反承诺的情形。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详见各项承诺的履行情况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就与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百慕大”)其他合同纠纷事项(未完成业绩承诺须向公司进行现金补偿)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于2019年1月4日立案受理。2019年1月8日,公司向法院申请对华映百慕大的财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2019年3月,公司追加大同股份及中华映管为上述诉讼案被告,并将诉讼请求变更为判令华映百慕大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人民币 19.14 亿元、判令大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华映管就华映百慕大向公司支付上述业绩补偿款人民币19.14亿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根据2018年度审计结果,2019年5月10日公司向法院提交审计后的相关资料,变更诉讼请求,将诉请金额追加至30.29亿元。2020年3月,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传票》及《举证通知书》,本案证据交换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下午15:00,开庭审理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上午9:00。 |
注:截至2019年年末,华映科技第一大股东仍然是华映百慕大。2019年2月12日,中华映管(华映百慕大的控股股东)提出其已丧失对华映科技控制权。鉴于华映百慕大未放弃股东合法权益,结合华映科技近一年股东大会召开的情况及华映百慕大参与表决的情况,对于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特别决议事项,华映百慕大仍有一票否决权。因此,截至2019年年末,华映百慕大持有的股权所享有的表决权对华映科技的股东大会决议产生的影响未发生重大变化。然而,鉴于中华映管已提出其丧失对华映科技控制权,截至2019年年末,华映科技控制权归属情况存在不确定性。中华映管宣告其丧失对华映科技的控制力可能导致华映科技控制权归属认定发生变更。若认定中华映管丧失对华映科技的控制力,中华映管及其相关方对华映科技作出的部分承诺可能失效(包括《关于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比例及重组方对未来上市公司业绩的承诺》、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会构成的《承诺书》、关于专利授权的相关承诺及大同股份、中华映管关于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函》等等)。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境内外股票 | 3545(TW) | 敦泰电子 | 7,207,066.60 | 公允价值计量 | 4,353,354.18 | -1,980,742.80 | 5,226,323.8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自用资金 | ||||
合计 | 7,207,066.60 | -- | 4,353,354.18 | 0.00 | -1,980,742.80 | 0.00 | 0.00 | 0.00 | 5,226,323.80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2012年11月15日 | ||||||||||||
2017年08月09日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第四节 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3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377,333,064.33 | 3,000,874,820.2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6,720,934.66 | 7,665,845.38 |
应收账款 | 194,798,577.57 | 243,777,225.84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7,542,604.16 | 22,693,040.23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7,000,136.26 | 34,176,468.6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481,293,854.08 | 499,336,763.16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08,292.15 | 340,932.95 |
流动资产合计 | 3,135,197,463.21 | 3,808,865,096.45 |
非流动资产: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9,685,506.99 | 99,959,200.9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5,226,323.80 | 4,353,354.18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8,242,945,094.44 | 8,455,225,342.40 |
在建工程 | 282,857,334.75 | 279,407,527.6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81,720,512.79 | 276,075,840.4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4,022,712.90 | 46,158,433.2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11,494,631.89 | 1,653,638,649.8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567,952,117.56 | 10,814,818,348.71 |
资产总计 | 13,703,149,580.77 | 14,623,683,445.16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996,310,756.84 | 4,539,111,041.92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4,613,434.15 | |
应付账款 | 1,368,655,742.24 | 1,541,020,433.19 |
预收款项 | 110,417,637.80 | |
合同负债 | 379,894,393.39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44,624,585.92 | 89,689,866.39 |
应交税费 | 20,926,603.85 | 22,994,758.32 |
其他应付款 | 191,255,973.72 | 221,968,884.11 |
其中:应付利息 | 27,614,977.54 | 58,453,492.17 |
应付股利 | 67,599,045.18 | 67,599,045.18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62,603,888.29 | 1,260,380,951.95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7,264,271,944.25 | 7,810,197,007.83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350,044,681.12 | 1,326,013,255.15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6,461,607.17 | 38,602,426.4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514,176,333.33 | 505,015,666.66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00,682,621.62 | 1,869,631,348.24 |
负债合计 | 9,164,954,565.87 | 9,679,828,356.07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766,032,803.00 | 2,766,032,80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594,516,510.11 | 8,594,516,510.11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4,014,078.61 | -4,717,903.33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79,982,557.57 | 579,982,557.5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7,463,618,586.86 | -7,058,787,917.8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4,472,899,205.21 | 4,877,026,049.48 |
少数股东权益 | 65,295,809.69 | 66,829,039.6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538,195,014.90 | 4,943,855,089.09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3,703,149,580.77 | 14,623,683,445.16 |
法定代表人:林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建容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发祥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3月3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38,617,091.56 | 1,626,542,830.0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97,737.67 | |
应收账款 | 44,692,355.12 | 38,089,756.28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287,626,253.33 | 264,861,669.11 |
其他应收款 | 255,328,179.26 | 512,215,403.3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40,959,467.09 | 34,152,961.58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0 | 1.00 |
流动资产合计 | 1,967,521,085.03 | 2,475,862,621.39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3,372,858,003.09 | 13,372,858,003.0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9,685,506.99 | 99,959,200.9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93,624,635.17 | 299,067,017.49 |
在建工程 | 174,101,565.82 | 169,328,404.81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8,663,328.11 | 9,250,075.0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1,163.20 | 41,550.9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0,796.00 | 1,413,408.04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949,034,998.38 | 13,951,917,660.36 |
资产总计 | 15,916,556,083.41 | 16,427,780,281.7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547,820,090.66 | 3,176,675,853.23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4,613,434.15 | |
应付账款 | 130,249,938.05 | 179,647,816.45 |
预收款项 | 5,099,792.98 | |
合同负债 | 91,440,002.20 | |
应付职工薪酬 | 9,612,403.90 | 11,958,252.38 |
应交税费 | 9,858,897.77 | 7,765,001.42 |
其他应付款 | 1,296,753,493.91 | 1,138,315,158.51 |
其中:应付利息 | 15,933,026.57 | 38,746,653.29 |
应付股利 | 67,599,045.18 | 67,599,045.18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511,458.33 | 12,5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740,722,251.90 | 732,695,916.68 |
流动负债合计 | 4,838,968,536.72 | 5,289,271,225.80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901,944.43 | 1,752,499.9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01,944.43 | 1,752,499.99 |
负债合计 | 4,840,870,481.15 | 5,291,023,725.79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766,032,803.00 | 2,766,032,80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486,725,232.21 | 9,486,725,232.2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314,493.01 | -40,799.04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23,082,192.87 | 223,082,192.87 |
未分配利润 | -1,399,840,132.81 | -1,339,042,873.0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075,685,602.26 | 11,136,756,555.9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5,916,556,083.41 | 16,427,780,281.75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383,543,866.56 | 391,781,825.18 |
其中:营业收入 | 383,543,866.56 | 391,781,825.1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703,948,619.79 | 664,694,355.94 |
其中:营业成本 | 487,736,173.85 | 468,572,136.0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8,300,468.36 | 10,990,035.86 |
销售费用 | 7,689,708.78 | 10,024,703.44 |
管理费用 | 43,608,895.46 | 48,042,215.06 |
研发费用 | 74,622,615.67 | 78,217,006.83 |
财务费用 | 81,990,757.67 | 48,848,258.72 |
其中:利息费用 | 89,878,619.96 | 79,286,362.76 |
利息收入 | 13,180,959.20 | 13,881,686.18 |
加:其他收益 | 10,415,265.47 | 14,842,862.5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47,313.96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3,494,606.45 | 52,817,792.8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4,334,453.05 | -178,676,167.01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6,841.71 | 10,665.07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07,875,388.97 | -384,264,691.32 |
加:营业外收入 | 1,698,092.43 | 3,992,142.66 |
减:营业外支出 | 185,481.37 | 302,199.1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06,362,777.91 | -380,574,747.77 |
减:所得税费用 | 1,121.00 | -6,913,212.7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6,363,898.91 | -373,661,535.02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6,363,898.91 | -373,661,535.02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04,830,668.99 | -371,596,041.27 |
2.少数股东损益 | -1,533,229.92 | -2,065,493.75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03,824.72 | -545,354.25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03,824.72 | -545,354.25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25,132.21 | -322,844.55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73,693.97 | -322,844.55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798,826.18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78,692.51 | -222,509.70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78,692.51 | -222,509.70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05,660,074.19 | -374,206,889.2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04,126,844.27 | -372,141,395.52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533,229.92 | -2,065,493.75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464 | -0.1343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464 | -0.134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林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建容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发祥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41,474,505.11 | 253,255,857.86 |
减:营业成本 | 35,509,132.66 | 229,213,008.22 |
税金及附加 | 505,815.01 | 1,157,363.94 |
销售费用 | 1,214,861.26 | 1,552,476.09 |
管理费用 | 10,120,958.35 | 8,834,207.31 |
研发费用 | 6,379,994.07 | 9,320,052.36 |
财务费用 | 22,478,913.90 | 37,963,469.11 |
其中:利息费用 | 41,133,812.70 | 45,090,308.74 |
利息收入 | 7,125,344.31 | 8,265,880.55 |
加:其他收益 | 5,296,445.91 | 7,842,100.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2,036,177.18 | 26,143,045.7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793,090.57 | -17,953,784.6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04 | 943.52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2,267,991.94 | -18,752,414.64 |
加:营业外收入 | 1,544,214.36 | 3,019,941.89 |
减:营业外支出 | 73,482.15 | 179,014.04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0,797,259.73 | -15,911,486.79 |
减:所得税费用 | -3,527,068.4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0,797,259.73 | -12,384,418.36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0,797,259.73 | -12,384,418.36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73,693.97 | -322,844.55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73,693.97 | -322,844.55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273,693.97 | -322,844.55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1,070,953.70 | -12,707,262.91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92,521,531.75 | 399,827,935.79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328,340.35 | 12,421,028.37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54,598.01 | 145,829,418.0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54,904,470.11 | 558,078,382.2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81,127,230.31 | 482,337,794.24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63,463,010.49 | 177,892,249.8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3,834,090.71 | 32,553,007.7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7,898,652.74 | 88,836,873.0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46,322,984.25 | 781,619,924.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8,581,485.86 | -223,541,542.7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8,249.5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3,151,552.48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151,552.48 | 18,249.5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1,870,600.56 | 100,891,478.2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1,870,600.56 | 100,891,478.2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8,719,048.08 | -100,873,228.7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83,464,841.70 | 2,307,979,257.89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39,482,331.99 | 73,247,441.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22,947,173.69 | 2,681,226,698.89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616,414,359.77 | 2,807,915,642.28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4,840,475.26 | 115,909,891.73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9,372,039.28 | 748,912,993.4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70,626,874.31 | 3,672,738,527.4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7,679,700.62 | -991,511,828.5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2,869,250.27 | -38,668,239.94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0,686,513.11 | -1,354,594,839.9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5,213,703.92 | 2,529,493,222.0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4,527,190.81 | 1,174,898,382.08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36,752,806.05 | 300,645,034.87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519,654.87 | 11,380,382.68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27,665,314.66 | 21,897,349.8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74,937,775.58 | 333,922,767.3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53,592,634.49 | 371,868,896.67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9,014,450.07 | 32,680,287.9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149,595.74 | 10,991,962.3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68,977,161.24 | 26,444,853.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50,733,841.54 | 441,986,000.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4,203,934.04 | -108,063,232.82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746,825.88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746,825.8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746,825.8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65,663,873.56 | 1,312,028,868.62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7,097,82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2,761,693.56 | 1,312,028,868.62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02,121,288.13 | 1,090,089,022.1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9,286,682.77 | 32,139,135.08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78,835,437.4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61,407,970.90 | 1,801,063,594.5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8,646,277.34 | -489,034,725.9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753,430.01 | -11,618,300.15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7,195,773.31 | -617,463,084.8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9,550,858.06 | 782,396,164.5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2,355,084.75 | 164,933,079.75 |
二、财务报表调整情况说明
1、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000,874,820.29 | 3,000,874,820.29 | |
应收票据 | 7,665,845.38 | 7,665,845.38 | |
应收账款 | 243,777,225.84 | 243,777,225.84 | |
预付款项 | 22,693,040.23 | 22,693,040.23 | |
其他应收款 | 34,176,468.60 | 34,176,468.60 | |
存货 | 499,336,763.16 | 499,336,763.16 | |
其他流动资产 | 340,932.95 | 340,932.95 |
流动资产合计 | 3,808,865,096.45 | 3,808,865,096.45 | |
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9,959,200.96 | 99,959,200.96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4,353,354.18 | 4,353,354.18 | |
固定资产 | 8,455,225,342.40 | 8,455,225,342.40 | |
在建工程 | 279,407,527.60 | 279,407,527.60 | |
无形资产 | 276,075,840.47 | 276,075,840.47 | |
长期待摊费用 | 46,158,433.24 | 46,158,433.2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53,638,649.86 | 1,641,315,305.97 | -12,323,343.8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814,818,348.71 | 10,802,495,004.82 | -12,323,343.89 |
资产总计 | 14,623,683,445.16 | 14,611,360,101.27 | -12,323,343.8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539,111,041.92 | 4,539,111,041.92 | |
应付票据 | 24,613,434.15 | 24,613,434.15 | |
应付账款 | 1,541,020,433.19 | 1,541,020,433.19 | |
预收款项 | 110,417,637.80 | -110,417,637.80 | |
合同负债 | 97,714,723.72 | 97,714,723.72 | |
应付职工薪酬 | 89,689,866.39 | 89,689,866.39 | |
应交税费 | 22,994,758.32 | 23,374,328.51 | 379,570.19 |
其他应付款 | 221,968,884.11 | 221,968,884.11 | |
其中:应付利息 | 58,453,492.17 | 58,453,492.17 | |
应付股利 | 67,599,045.18 | 67,599,045.1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60,380,951.95 | 1,260,380,951.95 | |
流动负债合计 | 7,810,197,007.83 | 7,797,873,663.94 | -12,323,343.89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326,013,255.15 | 1,326,013,255.15 | |
递延收益 | 38,602,426.43 | 38,602,426.4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505,015,666.66 | 505,015,666.66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69,631,348.24 | 1,869,631,348.24 | |
负债合计 | 9,679,828,356.07 | 9,667,505,012.18 | -12,323,343.89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766,032,803.00 | 2,766,032,803.00 | |
资本公积 | 8,594,516,510.11 | 8,594,516,510.11 | |
其他综合收益 | -4,717,903.33 | -4,717,903.33 |
盈余公积 | 579,982,557.57 | 579,982,557.57 | |
未分配利润 | -7,058,787,917.87 | -7,058,787,917.8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4,877,026,049.48 | 4,877,026,049.48 | |
少数股东权益 | 66,829,039.61 | 66,829,039.61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943,855,089.09 | 4,943,855,089.0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4,623,683,445.16 | 14,611,360,101.27 | -12,323,343.89 |
调整情况说明依据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应交税费—待转销项“。因部分公司应交税费待抵扣增值税额为负值,故将这些公司的”应交税费—待转销项“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01月0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626,542,830.05 | 1,626,542,830.05 | |
应收账款 | 38,089,756.28 | 38,089,756.28 | |
预付款项 | 264,861,669.11 | 264,861,669.11 | |
其他应收款 | 512,215,403.37 | 512,215,403.37 | |
存货 | 34,152,961.58 | 34,152,961.58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0 | 1.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2,475,862,621.39 | 2,475,862,621.39 |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13,372,858,003.09 | 13,372,858,003.0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9,959,200.96 | 99,959,200.96 | |
固定资产 | 299,067,017.49 | 299,067,017.49 | |
在建工程 | 169,328,404.81 | 169,328,404.81 | |
无形资产 | 9,250,075.06 | 9,250,075.06 | |
长期待摊费用 | 41,550.91 | 41,550.9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13,408.04 | 1,135,854.06 | -277,553.9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951,917,660.36 | 13,951,640,106.38 | -277,553.98 |
资产总计 | 16,427,780,281.75 | 16,427,502,727.77 | -277,553.9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176,675,853.23 | 3,176,675,853.23 | |
应付票据 | 24,613,434.15 | 24,613,434.15 | |
应付账款 | 179,647,816.45 | 179,647,816.45 | |
预收款项 | 5,099,792.98 | -5,099,792.98 |
合同负债 | 4,822,239.00 | 4,822,239.00 | |
应付职工薪酬 | 11,958,252.38 | 11,958,252.38 | |
应交税费 | 7,765,001.42 | 7,765,001.42 | |
其他应付款 | 1,138,315,158.51 | 1,138,315,158.51 | |
其中:应付利息 | 38,746,653.29 | 38,746,653.29 | |
应付股利 | 67,599,045.18 | 67,599,045.1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500,000.00 | 12,5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732,695,916.68 | 732,695,916.68 | |
流动负债合计 | 5,289,271,225.80 | 5,288,993,671.82 | -277,553.98 |
非流动负债: | |||
递延收益 | 1,752,499.99 | 1,752,499.99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752,499.99 | 1,752,499.99 | |
负债合计 | 5,291,023,725.79 | 5,290,746,171.81 | -277,553.9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766,032,803.00 | 2,766,032,803.00 | |
资本公积 | 9,486,725,232.21 | 9,486,725,232.21 | |
其他综合收益 | -40,799.04 | -40,799.04 | |
盈余公积 | 223,082,192.87 | 223,082,192.87 | |
未分配利润 | -1,339,042,873.08 | -1,339,042,873.08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136,756,555.96 | 11,136,756,555.9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6,427,780,281.75 | 16,427,502,727.77 | -277,553.98 |
调整情况说明依据新收入准则,将"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应交税费—待转销项“。因公司应交税费待抵扣增值税额为负值,故将公司的”应交税费—待转销项“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
2、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俊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