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4日、2022年6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公告编号:2022-029、033、059)。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事项的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王曙晖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对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进行变更,拟指派赖其寿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情况
1、基本信息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赖其寿,2015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为本所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5家次,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
2、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赖其寿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其他
本次变更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事项不会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大华会计师事务出具的《关于变更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