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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泽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办理部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8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办理部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集团”)于近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分别划转至万泽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万泽集团-红塔证券-22泽EB0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万泽集团-红塔证券-22泽EB0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上述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担保及信托登记期限至出质人办理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后终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担保及信托登记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是否为补充担保物登记担保及信托登记起始日担保及信托登记到期日受托管理人担保及信托登记用途
万泽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010.12%4.00%2022-11-17至办理解除担保及信托登记之日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和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合计/20,000,00010.12%4.00%//////

本次担保及信托登记股份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及担保信托登记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累计质押及担保信托登记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及担保信托登记前质押股份数量(股)本次质押及担保信托登记后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 情况未质押股份 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万泽集团有限公司197,608,13639.47%98,614,000118,614,00060.02%23.69%0000
合计197,608,13639.47%98,614,000118,614,00060.02%23.69%00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已质押股份及未质押股份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及担保信托登记情况

(1)本次股份担保信托登记所涉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没有将在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万泽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如出现平仓风险,万泽集团将采取包括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3)万泽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担保信托登记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会产生影响。

四、股东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其他相关说明

1、2022年11月9日,万泽集团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万泽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

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2〕752号),万泽集团申请以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深交所对此申请无异议。

2、万泽集团本次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股份(包括股份信托登记期间产生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股),由债券受托管理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不另行收取报酬),并以“万泽集团-红塔证券-22泽EB01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万泽集团-红塔证券-22泽EB02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作为证券持有人登记在公司证券持有人名册上,在行使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股份的表决权时,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根据万泽集团的意见办理,但不得损害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3、万泽集团本次办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及治理产生影响。万泽集团为发行可交换债券办理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构成要约收购。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五、备查文件

1、担保与信托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证明。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2年11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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