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0日以通讯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4人,参与表决4人。会议由监事潘瑞君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