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为反映公司目前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同时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经营范围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本次《公司章程》拟修改的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的内容 | 修订后的内容 |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教育辅助服务(不含教育培训及出国留学中介、咨询等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教育咨询(不含教育培训及出国留学中介、咨询等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的教育(不含须经行政许可审批的事项);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企业管理咨询;其他人力资源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娱乐及体育设备出租;图书出租;音像制品出租;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 |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体育用品设备出租;图书出租;音像制品出租;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上述经营范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
公司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相关具体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在办理相关审批、备案登记手续过程中,可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改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