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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红太阳: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0525证券简称:ST红太阳公告编号:2024-022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适用 □不适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为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进行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ST红太阳股票代码000525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露
办公地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
传真025-57886828
电话025-57883588
电子信箱redsunir@163.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红太阳股份是一家专注绿色环保农药和上下游一体的“三药”中间体为主业的,集科研、制造、国内外市场为支撑的全球化、全产业链的农业生命科学高新技术上市公司。历经三十四年的匠心奋斗,已发展成全球绿色农业领域“不可或缺”的资源类企业,连续多次被Agrow Awards评为新兴地区最佳企业奖、最佳供应商奖(农药行业奥斯卡金奖)等。

尤其近年来,公司通过“围绕主业、延链强主、变废为宝、绿色循环”综合施策,加强对公司“四大”绿色农药产业链的深入挖掘,建立由木薯、乙醇、吡啶碱、化工中间体、绿色农药的链式孪生共荣的产业链生态圈。公司利用主业农药颠覆性前沿技术与生态叠加优势,全面建成“世界领先、自主可控”的从可再生资源到占全球相关市场60%以上的第五代绿色农药“四大”产业链,形成了以第五代绿色农药为主体的,从“基础原材料+中间体+原药+制剂+国内外市场”的排它性核心竞争力优势,产品畅销全球。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等

产品分类产品种类用途竞争优势市场 占有率
中间体吡啶“三药”核芯原料,下游产品广泛应用于农药,医药,兽药产能优势明显,上下游产业链健全40%-50%
3-甲基吡啶主要化学原料,“三药”中间体,应用广泛产能优势明显,下游产业链健全40%-50%
2,2’-联吡啶主要用于敌草快生产、医药中间体等专利技术,成本优势明显45%-50%
2,3-二氯吡啶主要用于氯虫苯甲酰胺以及其它酰胺类农药合成重要中间体吡啶氯化技术先进、三废、产品质量高、成本低50%-60%
三氯吡啶醇钠主要用于毒死蜱、绿草定生产、中间体全流程产业链30%-35%
乙基氯化物有机磷农药主要中间体,应用广泛配套下游产业链,全流程生产15%-20%
除草剂百草枯非选择性除草剂全流程产业链,国内首家独创氨氰法全自动合成工艺45%-55%
敌草快二溴盐非选择性除草剂全流程产业链,核心原料具有明显竞争优势50%-60%
敌草快二氯盐非选择性除草剂独家专利产品,成本低、三废少100%
L-草铵膦非选择性除草剂技术先进,成本低在建
杀虫剂氯虫苯甲酰胺邻甲酰氨基苯甲酰胺类杀虫剂上游配套齐全产业链,工艺先进,成本低约35%
毒死蜱有机磷杀虫剂,主要用于水稻,果园等,对地下害虫效果好上游配套齐全产业链,产品质量高30%-40%
吡虫啉烟碱类杀虫剂,主要用于稻飞虱,蚜虫,红蜘蛛,蚧壳虫,粉虱的防治以3-甲基吡啶起始路线,原料自产、三废少约5%
菊酯类拟除虫菊酯杀虫剂产品丰富,登记齐全约5%
杀菌剂咪鲜胺水果保鲜剂,作物保护杀菌剂剂型丰富,登记作物多约5%

(2)2023年经营情况分析

2023年,虽然公司遭遇了不可抗拒的市场持续低迷、地缘政治冲突加剧以及现金流危机“后效应”的多重夹击。但公司经营团队带领全体员工凝心聚力,用智慧在不确定中寻求确定,用智谋和智勇在不可能中寻求可能,仍然成功取得了经营稳定、重整突破、产业升级、数字化转型、模式变革等系列成果。

①2023年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3年,公司业绩变动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所致。一是,受公司主要市场南北美洲罕见持续气候异常、东欧战争持续等“二大”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二是,受全球灭生性除草剂2022年火爆超买,导致2023年“双草”(草铵膦、草甘膦)价格“暴跌”,联动公司百草枯、敌草快(二溴盐、二氯盐)等“三大”灭生除草剂产品量价“暴跌”影响;三是,由于2023年集中研发成功的颠覆性前沿技术的“四大”产业链等“五大”系列产品(即:生物酶工程产业链、生物L-草铵膦产业链、

生物新吡啶碱产业链和生化双酰胺类杀虫剂)大工业化技术的成功实现,导致研发费用增加,研发投入强度较上年增长较大。此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计提了部分资产减值准备。

②2023年完成了“四大”产业链“五大”产品系列,将是支撑公司未来实现“变危为机”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定海神针。2023年,面对全球农药市场多重不利因素叠加影响,公司凭借34年成功创造的红太阳新产业链、供应链、技术链、市场链、人才链等“五链”新优势,通过“围绕主业、延链强链、低碳循环、绿色发展”等综合施策,不仅成功取得了“延链优链、产业升级”新产业链产业化成果新优势;而且实现了“经营稳定、产业化技术颠覆、产业结构升级、经营模式变革”的重要成果;同时通过“府院联动、各方协同、挂图作战、步调一致”的《司法重整》等举措实施,全面完成了预重整阶段工作,并成功进入重整“双审批”环节的重大成果。为公司未来实现“变危为机、恩报社会、投资者”和可持续高质量发展起到了重大的支撑作用。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开创了能支撑公司“变危为机、恩报社会、投资者”的产业、技术、人才、市场和供应等“五链融合”的中国农药行业历史发展“新通道”。2023年,虽然经营受内外部多重不可抗力和技术研发费用增加及计提资产减值等多因素影响而导致主要经济指标下降和亏损。但经营团队在保持生产经营稳定和健康发展的同时,不仅投入“巨资”利用“生物技术+数字化”改造传统产业的延链强链、产业升级的技术成果转化成集大型化、规模化、数字化等“三化”一体的公司新产业链、供应链、技术链、人才链和市场链等“五链融合”的新产业技术结构体系,为保障未来三年可持续高质量实现“变危为机、恩报社会和投资者”发展起到了“重大支撑”作用。而且为公司乃至国家抢占全球未来农药市场至高点和取得国际市场未来“话语权”开辟了一条“新通道”。

二是,开创了中国农药行业历史上产业升级和利用技术链创造产业链,利用产业链取得全球“话语权”核心竞争力新优势。

2023年,公司利用“数字化+生物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科研成果,首次实现了占据未来全球50%农药市场的“四大”核心产业链同出红太阳的能体现新质生产力的产业化新实践。即:一是,成功开发了替代“双草”(草甘膦、草铵膦)“颠覆全球、绿色零碳、自主发明和可控”成本低、投资省、零排放的生物L-草铵膦产品链,在建的“万吨级”装置有望在今年8月底将在安徽红太阳建成投产。拟建的年产“三万吨”生物L-草铵膦项目分别将在今年9月与明年4月分别在云南曲靖及湖北宜昌建成投产。二是,自主发明和可控的人称生物制造“芯片”的年产超“万吨级”的酶工程技术产业化项目将在下月初在南京华洲建成投产。此举不仅将改写世界农药的自我技术革命,而且必将改写世界农药市场的新格局。同时带动公司绿色农药由跟跑、伴跑到领跑全球的变革。三是,通过延链强链,成功开发了替代化石能源,从可再生木薯+秸秆→生物质新能源→新吡啶碱→双酰胺类杀虫剂(氯虫、氰虫、溴虫)和敌草快(二氯盐、二溴盐)全产业链的数字生化技术新工艺的实现。其中,年产2000吨氯虫装置已通过连续六个月正常生产。在建的年产6000吨氯虫装置有望今年9月底将建成投产。该产业链不仅具有成本低、投资省、三废少、节能环保、绿色零碳的全球首创的核心竞争力优势。而且还完成了独家储备的溴虫、氰虫等双酰胺类新产品的筹建上马。四是,全球首创、拥有国家独家发明专利、美国PCT专利的全新化合物敌草快二氯盐在红太阳独家建成年产3万吨装置。投放市场后,反应强烈,有望三年内将成为替代百草枯的第三大灭生性新型除草剂。

综上所述,这“四大”新产业链不仅将为2024年扭转公司经营逆袭、高速增长起到了重大的“支撑”作用;而且也将为公司应对百年之大变局,践行国家新质生产力,实现红太阳由“量变”到“裂变”的跨越发展起到重大“支撑”作用。

三是,开创了世界农药行业首家“零碳工厂”创造的新纪元。

绿色低碳发展不仅是中国的国策,而且也是全球应对百年之大变局的重要绿色发展抓手。更是第四次产业与技术革命的核心。近十年来,尤其是过去一年,公司抢抓这一历史机遇,通过产业延链强链,利用生物技术+数字化改造传统产业的科研成果,一手抓原有“五大”产业制造基地产业升级、零碳工厂的创造;一手抓新产业基地一步到位“零碳工厂”建设。通过这一“双轮驱动”创建世界首家行业“零碳公司”,有望一年内将同时取得云南曲靖新产业基地和南京原有“二大”生产制造“零碳工厂”的创建目标。届时,不仅将为占公司70%的绿色农药出口未来实现“零关税”提供了基础保障,大幅提高了公司产品全球核心竞争力,取得全球“话语权”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将为公司取得可观的“碳汇交易”额外的超值利润。

四是,取得了公司《司法重整》工作的突破性成果。

2023年,公司在省市区三级党委、政府合力的正确领导和亲自帮助下,依靠“府院联动、司法重整”,通过坚守“不逃避、不逃债、不损‘四人’(投资人、债权人、高淳人和员工)”的底线担当思维。在全体投资人、债权人的关心和支持下,已经全面完成了预重整工作,现已进入“双审批”阶段。目前,相关审批工作有序推进,为公司通过《司法重整》彻底化解公司风险和解决公司历史遗留问题,实现“变危为机、恩报社会、投资者”的跨越发展夯实了重要基础。

五是,取得了数字化运维管理新模式创建的重大成功。

为了适应中国经济增长方式由上半场的“资源驱动”转型为下半场的依靠数字化“运维驱动”的新特点。过去三年,尤其是过去一年,公司利用生物技术+数字化改造传统产业的重大成果,围绕创建“数字红太阳”的总体指标和核心要素,对标世界未来一流企业,坚持公司“产业平台化、平台数字化、数字国际化”的总目标,按照“组织重构、流程重造、制度重建、人员重配”等“四重”管理变革目标和“人员精干化、流程精简化、管理精细化、管控数字化、效益最大化”等“五化”管理创新要求,以实现“六智一体”产业数字化战略为中心,以数字赋能、管控水平全面提升为二个突破点。形成了“五大”数字化关键能力的全面建设。即:一是,打造SAP数字化底座,强化了线上运维能力;二是,打造SRM供应链平台,强化了产供销供应链实时管控能力;三是,打造OA协同管理平台,大幅提高了数字化协作能力和效能;四是,打造BI数据分析平台,强化了大数据分析能力、决策能力和效能;五是,打造云计算平台,强化了基础设施保障能力、整体协同运营能力和效能。这些能力的构建,不仅为公司大幅提高了驾驭市场的能力和效率,而且将引领公司迈向更高端的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新境界。

(3)核心竞争力优势分析

公司历经三十四年匠心奋斗积累,尤其是通过近十年来利用生化技术+数字化等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药产业,创造了红太阳“六大”核心竞争力优势。

一是,创造了从产品科研设计到产业化的技术创新核心竞争力。

公司完成了排它性“四大”绿色农药产业链技术创新的整体产业化体系布局建设。创建了以公司中央技术研究中心为核心的、以各生产型子公司技术中心和与各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合作的技术中心为“二大”支撑的“一心二翼”科研创新平台组织体系。现拥有国家级研发平台“4家”,省级研发平台“8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家”,市级以上研发平台“5家”的多维度立体化从产品科研设计到产业化的科技创新完整组织体系,实现了“在产一代,研发一代,规划一代”的技术研发立体结构。现拥有技术人员639余名,拥有国家专利超600项,其中发明专利达到90%以上,专利产业化率突破90%以上。先后荣获第十九届中国专利优秀奖、第二十一届中国专利优秀奖等荣誉。

二是,创造了“世界领先,自主可控”的绿色农药全产业链核心竞争力。

公司三十四年专注绿色农药产业链探索研究,通过延链补链强链创造了“世界领先、自主可控、循环经济”绿色农药全产业链的“话语权”产品的从科研、制造、市场、团队和成熟产业化生产基地的系统布局。建立了从可再生农副产品到

生物质新能源,再从吡啶碱延展到第五代绿色农药及三药中间体的全产业链生态圈。形成了以第五代绿色农药为主体的、以上游生物质新能源和下游生物医药、生态肥料等核心中间体配套的循环经济新产业链,牢牢的构筑了排它性核心竞争力优势。这是是保证未来实现“量质双高”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实力所在。

三是,成功完成拥有“自主可控”的核心产业链工艺技术的优化升级和创新技改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围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升级”目标攻坚,利用三十四年积累的绿色农药制造的实力、定力和创新力,通过嫁接数字化和生化技术,成功完成了产业技术升级、产品结构优化、数字化绿色制造的敌草快二氯盐、敌草快二溴盐、L-草铵膦、氯虫苯甲酰胺、百草枯、新吡啶碱等拥有“自主可控”的核心产业链工艺技术的优化升级和创新技改,为未来可持续增长创造了“裂变”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优势。

四是,全面实现制造型高科技子公司数字化工厂的核心竞争力。历经多年,利用数字化+生化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不仅完成了体系内成熟制造子公司数字化工厂升级改造,并已获得省级以上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其中,安徽国星已获得国家级“两化”融合示范单位,而且先后荣获国家级绿色工厂、全国质量标杆、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等称号。同时新建的制造型子公司全部按照数字化工厂建造。

五是,成功拥有“立体”人才结构的特行员工团队的核心竞争力。面对数字经济的变革,公司完成了“组织重构、流程重造、人才重配、制度重建”的优化布局。自主培养了能与红太阳共担当、同命运的人才团队近三千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占23.8%。目前从科研技术到产业化生产、从国内市场到国际市场、从管理到数字化转型升级各主要业务单元,基本实现了“60后主控、70后主战、80后主攻”的人才梯队布局,为未来红太阳的量质双高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人才团队的保障。

六是,取得了“四大行业壁垒”的市场核心竞争力。取得了国内外技术、市场、品牌、特行等“四大壁垒”的核心竞争力。其中:

①创造了拥有“平台+技术+品牌”的“特行壁垒”核心竞争力。拥有特行占地六平方公里、历经史上“太湖”与“长江”环保整治最严考验的、成熟的国家农药“定点”企业“特行壁垒”资源类公司“六家”。创造了红太阳数字化“平台+技术+品牌”的“特行模式壁垒”,构筑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现代“数字化运营”企业治理管控新模式,推动公司成为全球主要农业国家不可或缺的“资源类公司”。

②创造了覆盖全球主要农业大国市场渠道网络,拥有全球直接企业客户群近“万家”。其中,国内已覆盖20多个省千余个县(区)。共取得国内外“市场许可证”超千件。

③已申请专利超600件,其中发明专利90%以上,专利产业化率超90%以上。

④造了“小行业大品牌”的核心竞争力。农药虽是小行业,但事关国计民生,红太阳“品牌”已位居世界农药制造品牌十强、亚洲品牌500强、中国品牌百强、中国“驰名商标”、建国70年70品牌、世界知名品牌,位居中国企业专利、品牌百强和专利、市场准入、特行许可、制造厂点行业首位。

(4)2024年经营计划

2024年,是公司实现“变危为机、换道超车”的高质量发展首年,也是“重整发展、产业升级”全面实现的首年,更是红太阳全体员工实现自我革命、体现自我价值、共同回馈国家、社会、地方政府和投资者的实现首年。如期完成2024年目标任务,不仅有着应对百年之大变局,实现红太阳“变危为机”重要的战略意义;也有着实现红太阳新时代的新情怀、新使命的现实意义。结合“转型升级、变危为机”的新红太阳产业链、供应链、技术链、市场链、人才链等“五链”新优势和全球农化行业的市场新特点,公司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聚焦自主产权和可控的、占全球未来50%市场份额的、能体现新质生产力的“四大”产业链做大做优做强。利用公司生化农药颠覆性前沿产业化技术与生态叠加优势,全面建设“世界领先、自主可控”的从可再生资源到占全球未来市场50%以上的第五代绿色农药产业链集群。其中,到今年末,建成全球首创的全生物法L-草铵膦年产达到2万吨,为力争三年达到5万吨/年打好扎实基础。全球首创的全生化法氯虫苯甲酰胺和敌草快二氯盐分别达到1万吨/年和3万吨/年;全球首创的生物酶工程技术产业达到2万吨/年;以公司主业排它性技术、环保、零碳和成本的“话语权”优势。为实现公司未来三年可持续高质量创造大变革、大发展新空间,回馈政府、社会和投资者。

二是,全力推进《司法重整》全面成功完成。利用“府院联动”实施的公司《司法重整》的政策和法律保障优势,在取得预重整重大成果的基础上,全力推进全面完成司法重整“双审批”及后续全部工作,全力争取早日解决资金占用等历史遗留问题,实现企业、债权人、投资人、员工和地方政府“多赢”,力争成为中国上市公司高质量《司法重整》的典型示范案例,全面实现公司“变危为机、换道超车”的高质量发展壮大的中国农药行业排头兵。

三是,全力完成农药行业世界首家“零碳工厂”创建和试运行。利用公司颠覆性前沿技术与生态叠加的成果,依托市场“刚急需”,围绕“零碳工厂”建设目标,力争今年完成云南红太阳、南京生化、华洲药业等“三家”零碳工厂建设和试运行目标,为明年“七大”产业制造基地全面建成,实现红太阳“零碳公司”目标夯实基础。全部实现后,不仅为占公司70%的绿色农药出口未来实现“零关税”提供了基础保障,而且大大提高了公司排它性核心竞争力,同时也将为公司新增碳汇交易额外利润。

四是,全力发展能体现新质生产力的“四大”新产业链。公司新发明创建的“生物酶工程技术、生物L-草铵膦、生物新吡啶碱、生化双酰胺类杀虫剂和杂环类敌草快”等“五大”产品系列是真正能体现新质生产力的产品系列。今年公司将按照新质生产力发展要求,通过整合资源,利用好“四大”产业链、“五大”产品系的优势,在为主业“延链强链、绿色零碳、创新发展”提供支撑的同时,全力推动“变副为强、变废为宝”的生物质新材料、生物质新能源等产业链的发展壮大,真正为国家扛起发展生物质绿色农药、生物质新材料、生物质新能源,实现化石能源替代和新质生产力的“新担当”。

五是,全力实施“数字营销”新模式。以红太阳“产业平台化,平台数字化,数字国际化”公司经营新战略为中心,在主攻优化国际市场新团队、新模式、新渠道的同时,创造公司品牌国际化为突破和以立足全球的“绿色农药”“私人农药定制+数字营销”新业态为突破的数字营销的“一个中心二个突破点”。力争成为中国农药行业率先实现新市场营销改革落地“走在前、做示范、创造新动能”又一发力点。创造红太阳市场与技术创新“双引擎”。

六是,全力推进争先创优进程,力争到年底创造“六项”国家产品的单项冠军,“二家”国家、省、市“独角兽”企业。到今年末,力争新吡啶碱、百草枯、敌草快、氯虫苯甲酰胺、L-草铵膦、生物酶工程技术产业等“六大”系列产品成为中国单项冠军。力争南京华洲生物酶工程技术产业公司、安徽红太阳生化有限公司等“二家”企业成为国家、省、市级“独角兽”企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末2022年末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2021年末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总资产9,862,963,239.8310,280,802,563.8910,280,802,563.89-4.06%9,707,619,065.789,707,619,065.7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78,819,135.761,271,285,338.831,271,377,813.90-30.88%553,945,905.99553,945,905.99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
营业收入3,232,236,356.186,439,912,658.866,439,912,658.86-49.81%4,683,382,031.584,683,382,031.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9,116,496.12732,297,405.94732,389,881.01-153.13%-3,744,122,363.59-3,744,122,363.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76,995,225.27747,797,127.21747,889,602.28-217.26%-252,226,490.47-252,226,490.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2,909,196.581,142,420,374.261,142,420,374.26-53.35%348,634,781.59348,634,781.5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71.26091.26-153.17%-6.4468-6.446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71.26091.26-153.17%-6.4468-6.446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6.14%0.43%44.72%-80.86%-174.73%-174.73%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根据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固定资产因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中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适用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影响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于2022年12月31日)
项目调整前调整后影响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399,083,306.77399,083,306.77
递延所得税负债44,189,185.3044,096,710.23-92,475.07
未分配利润-1,776,403,420.26-1,776,310,945.1992,475.07
合并利润表
(2022年度)
项目调整前调整后影响金额
所得税费用82,387,974.4382,295,499.36-92,475.07
净利润727,238,367.80727,330,842.8792,475.07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747,388,776.20855,103,437.121,050,375,718.67579,368,424.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16,969.116,704,689.875,432,857.82-412,571,012.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537,586.97619,711.64-32,253,826.98-859,898,696.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421,620.44148,961,884.74164,305,254.27152,220,437.13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3,231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3,875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1.50%182,924,7310质押167,850,000
冻结182,424,031
轮候冻结1,389,416,244
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64%9,533,4630不适用0
鲁力力境内自然人1.37%7,938,6000不适用0
杭州乐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乐信浩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98%5,692,9000不适用0
王菅境内自然人0.94%5,444,6000不适用0
丁莲群境内自然人0.82%4,768,8000不适用0
北京成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裕霖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82%4,759,5470不适用0
北京成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鑫沣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80%4,657,5000不适用0
孙杰境内自然人0.64%3,738,8000不适用0
郭珊珊境内自然人0.48%2,766,3000不适用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杨寿海先生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49%股份;杨寿海先生、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上述股东中,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信用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5007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182424031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182924731股。红太阳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信用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9533463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9533463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存在被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尚未解决,目前资金占用余额为288405.29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事项未全部归还,具体还款情况见公司每月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公司预重整情况

2022年9月16日,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2)苏01破申62号《通知书》及《重整申请书》,申请人南京太化化工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南京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先行启动预重整程序。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被

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的公告》,公司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2022)苏01破申62号《决定书》,南京中院为有效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可行性,及时挽救企业,提升重整效率和效果,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截至目前,公司及预重整管理人在预重整阶段工作完成基础上,持续与投资人、债权人保持沟通,并根据《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快推进公司作为上市公司重整申请所需履行的相关层报审查工作,目前层报审查工作推进顺利有序。预重整管理人已向南京中院提交预重整工作报告;近期,南京中院召开听证会,就公司预重整工作完成情况和申请转入重整,听取相关利益主体的意见,参会主体代表一致支持转入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南京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裁定文书。具体进展情况见公司每月披露的《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3、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实质合并重整等相关事项及进展情况

2021年6月3日,高淳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的重整申请;2021年6月25日,高淳法院指定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南一农集团重整管理人;2022年6月1日,高淳法院作出(2021)苏0118破申6号之六《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南一农集团等四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2023年6月30日,南一农集团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向高淳法院提交了重整计划草案;2023年7月28日,南一农集团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讨论并分组表决重整计划草案。2023年11月6日,公司收到南一农集团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管理人出具的书面函件(〔2021〕南一农破管字第271号),获悉:经南一农集团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南高淳法院根据管理人申请,于近日依法裁定批准了南一农集团等四家公司重整计划。详见公司2023年11月6日披露的《关于南一农集团等四家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4、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质押、冻结、减持、融资融券等相关事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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