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7月13日,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浪奇”或“上市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工集团”)发来的《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为保障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避免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轻工集团从审慎性原则考虑,向广州浪奇作出了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广州浪奇拟向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本公司作为广州浪奇的控股股东,本公司特作如下声明与承诺:
1、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广州浪奇以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广州浪奇与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它企业之间产生新的同业竞争的情形。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不利用本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控股权进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活动。
3、本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发生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本公司控制企业避免发生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4、就广州浪奇与广州鹰金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广州市香雪亚洲饮料有限公司产生竞争业务事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将于5年内采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重组、业务整合、委托管理、资产出售等方式进行处理,逐步减少以至最终消除同业竞争情形。
5、本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