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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浪奇: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31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共有1项议案,该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

二、会议通知及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名称: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7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本公司4号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赵璧秋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84,682,862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654%。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94,952,3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0665%。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89,730,4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2989%。

(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74,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56%。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474,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56%。

(三)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五、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该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补选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84,621,5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5%;反对6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1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0757%;反对6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2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云舒、庞艳阳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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