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文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和《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已收到广州市南沙区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陈建斌、王志刚、黄健彬、邓煜、姚之琦、王健的案件材料,现告知公司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或申请法律援助,并依法享有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和《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的主要内容
1、《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穗南检委代(2021)569号]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已经收到广州市南沙区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陈建斌挪用公款、国有公司人员失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的案件材料。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现告知公司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如果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同时,根据《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公司依法享有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
2、《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穗南检委代(2021)568号]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已经收到广州市南沙区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王志刚挪用公款一案的案件材料。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现告知公司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如果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同时,根据《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公司依法享有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
3、《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穗南检委代(2021)570号]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已经收到广州市南沙区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黄健彬挪用公款、贪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的案件材料。根据《中国人
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现告知公司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如果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同时,根据《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公司依法享有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
4、《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穗南检委代(2021)567号]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已经收到广州市南沙区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邓煜挪用公款、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的案件材料。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现告知公司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如果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同时,根据《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公司依法享有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
5、《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穗南检委代(2021)566号]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已经收到广州市南沙区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姚之琦挪用公款、行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一案的案件材料。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现告知公司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如果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同时,根据《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公司依法享有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
6、《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穗南检委代(2021)565号]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已经收到广州市南沙区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王健挪用公款、行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一案的案件材料。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现告知公司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如果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同时,根据《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公司依法享有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
二、本次收到相关文书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1月,公司披露了前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建斌、前董事会秘书王志刚因涉嫌职务违法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公司中层邓煜、黄健彬等人涉嫌挪用资金案被广州市公安局南沙区分局立案侦查。目前,前述人员均已由广州市南沙区监察委员会向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而公司贸易业务所涉及的存货风险、应收预付等债权债务情况均与前述人员有关,公司将积极配合检察机关,以查清事实真相,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穗南检委代(2021)569号]和《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2、《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穗南检委代(2021)568号]和《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3、《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穗南检委代(2021)570号]和《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4、《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穗南检委代(2021)567号]和《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5、《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穗南检委代(2021)566号]和《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6、《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穗南检委代(2021)565号]和《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