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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8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0-090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定刚先生主持,董事寇化梦先生、雍凤山先生、钟明先生、胡照贵先生、陈晔先生、洪远嘉先生、牟文女士、赵刚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申请3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申请3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两年,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等,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将为公司前述授信提供担保。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庞海涛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为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申请3亿元人民币授信提供相同额度和期限的担保,同时本公司免于向四川长虹支付担保费用及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四川长虹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吴定刚先生、陈晔先生回避表决。鉴于本次控股股东四川长虹向公司提供的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零,且公司不对其进行反担保,因此本事项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本事项已经四川长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四川长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路支行申请6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金寨路支行申请6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采用信用担保方式。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庞海涛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3.5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3.5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采用信用担保方式。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庞海涛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1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1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采用信用担保方式。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庞海涛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远期结售汇等,采用信用担保方式。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庞海涛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申请2.5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西支行申请2.5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品种包括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国内信用证等,采用信用担保方式。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庞海涛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1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1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采用信用担保方式。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庞海涛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6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6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采用信用担保方式。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庞海涛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1.18亿美元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1.18亿美元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品种包括贸易融资、流动资金贷款、外汇交易额度等,其中贸易融资额度2,300万美元、远期和期权额度7,000万美元、货币掉期额度2,500万美元,采用信用担保方式。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庞海涛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7,500万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7,500万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品种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循环信用额度、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和外汇期权等,采用信用担保方式。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庞海涛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开发区支行申请4.06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开发区支行申请4.06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外汇衍生品交易等,采用信用担保方式。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庞海涛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6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6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授信品种包括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采用信用担保方式。

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庞海涛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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