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5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2020年5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定刚先生主持,董事寇化梦先生、雍凤山先生、史强先生、钟明先生、胡照贵先生、干胜道先生、任佳先生、路应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最高3亿元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工作需要,为减少应收票据占用公司资金,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最高3亿元人民币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年,授信品种主要用于票据池专项业务,采用票据质押方式。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部分商业银行申请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本次票据池业务的开展,将使公司最近12个月内向商业银行申请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故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3亿元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工作需要,为减少应收票据占用公司资金,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3亿元人民币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授信期限1年,授信品种主要用于票据池专项业务,采用票据质押方式。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部分商业银行申请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本次票据池业务的开展,将使公司最近12个月内向商业银行申请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故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0年5月29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2019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共18项议案。另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就2019年度工作情况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