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长虹美菱: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7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8日、11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019年8月26日,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30,00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2019年8月2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30,000万元认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的“共赢利率结构28612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共赢利率结构28612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产品期限:91天

4.起息日:2019年8月26日

5.到期日:2019年11月25日

6.联系标的:伦敦时间上午11点的美元3个月LIBOR(美元3个月伦敦同业拆借利率(3-Month USD Libor))

7.预期收益率:

(1)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小于或等于4.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3.90%;

(2)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伦敦时间上午11点,联系标的“美元3个月LIBOR利率”大于4.00%,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4.40%。

8.投资总额:30,000万元

9.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10.投资对象:本产品为结构性产品,通过结构性利率掉期等方式进行投资运作。

11.到期本金及收益兑付:中信银行将于到期日当天将投资本金及相关投资收益划转至客户账户。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公司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30,000万元购买中信银行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98%。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适度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且尚未到期的余额共计96,700万元(含本次购买的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9.28%,其中,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4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8.97%;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合计51,7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0.31%。本次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相对较低的稳健型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但金融市场的变化存在不确定性,因此理财产品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理财产品投资的相关业务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规范和管理对理财产品的投资和交易行为,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制度》,对理财投资的原则、投资范围及资金来源、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操作流程、核算与管理、监督与控制、信息保密措施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严格按制度执行。

五、备查文件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