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长虹美菱: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核销部分坏账损失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6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19-052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核销部分坏账损失的公告

一、本次核销坏账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4]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经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长虹美菱”)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长虹”)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截至2019年6月30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长期挂账且预计无法收回的坏账共计12,604,521.25元进行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债权人债务人类型账面余额(元)已计提坏账金额(元)逾期时间
1长虹美菱唐山市丰润区新军屯东方家电城应收账款98,149.8698,149.865年以上
2长虹美菱深圳市华科世豪贸易有限公司应收账款82,652.6582,652.655年以上
3长虹美菱EURO-SAIME S.A应收账款117,586.04117,586.042年以上
4长虹美菱SC Domo Retail SA应收账款1,187,868.991,187,868.991年以上
5长虹美菱Ready 2 drop ltd应收账款6,711.916,711.912年以上
6长虹美菱Drea Al Mustaqbalgeneral trading应收账款410,264.30410,264.301年以上
7长虹美菱NRT SPA应收账款982,337.50982,337.501年以上
8中山长虹AUDIVIC S.A.应收账款3,804,579.483,804,579.481年以上
9中山长虹Carsa S.A.应收账款2,210,306.372,210,306.371年以上
10中山长虹Electronica Megatone S.A.应收账款3,094,632.573,094,632.571年以上
11中山长虹HNC CORPORATION应收账款330,703.79330,703.792年以上
12中山长虹Palmus Comercial SRL应收账款278,727.79278,727.791年以上
合计12,604,521.2512,604,521.25-

本事项已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超过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的2/3,议案通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应收款项的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账核销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核销坏账形成原因和催收情况

1.唐山市丰润区新军屯东方家电城欠款98,149.86元

该公司为本公司的销售客户,共计欠款98,149.86元,前期通过诉讼等多种方式未能追回。经核查,该公司已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处于被吊销状态,名下无任何可执行财产,无法追回款项。同时,该笔欠款已经逾期5年以上,收回的可能性极小,公司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深圳市华科世豪贸易有限公司欠款82,652.65元

该公司为本公司的销售客户,共计欠款82,652.65元,前期通过诉讼等多种方式未能追回。经核查,该公司已被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处于被吊销状态,名下无任何可执行财产,无法追回款项。同时,该笔欠款已经逾期5年以上,收回的可能性极小,公司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EURO-SAIME S.A欠款117,586.04元

该公司为本公司海外销售客户,2015年3月因业务与客户往来邮件被黑客窃取,导致该客户误支付货款至黑客指定账户,金额为176,085.00美元,因而本公司未收到相应货款。经沟通,客户拒绝重复支付,随后本公司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报损索赔。2016年4月本公司收到中信保90%赔付款158,476.50美元,赔付后账面余额17,608.50美元(折合人民币117,586.04元)。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保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该债务人剩余欠款由中信保继续追偿,如追回欠款,中信保与本公司按照约定权益比例分摊追回款和追偿费用。根据中信保提供的信息,由于当地法律环境较差、追偿成本高于预期收益,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等法律程序进行追偿的可行性较低,中信保认为该案后续无可追性,予以关案处理,不再进行追讨。公司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4.SC Domo Retail SA欠款1,187,868.99元

该公司为本公司海外东欧区域客户。因客户已申请破产,公司将该客户项下的应收账款向中信保进行索赔,扣除中信保赔款后,客户账面应收余额173,188.31美元(折合人民币1,187,868.99元)。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保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该债务人剩余欠款由中信保继续追偿,如追回欠款,中信保与本公司按照约定权益比例分摊追回款和追偿费用。由于该债务人已申请破产,中信保赔付后对剩余金额追偿可能性极低,公司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5.Ready 2 drop ltd欠款6,711.91元

该公司为本公司海外中欧区域客户。本公司对该公司的应收账款为14,766.00美元。本公司在收到该公司30%的定金4,429.80美元后,该公司出现违约风险,本公司未收到扣除定金后的尾款。随后本公司向中信保报损索赔,中信保对剩余货款按照90%赔付比例支付9,302.58美元后,本公司对该公司的客户账面应收余额1,033.62美元(折合人民币6,711.91元)。根据本公司与中信保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该债务人剩余欠款由中信保继续追偿,如追回欠款,中信保与本公司按照约定权益比例分摊追回款和追偿费用。由于该债务人出现违约风险,该笔应收款项金额不大,追偿费用较高,中信保赔付后对剩余金额追偿可能性极低,公司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6.Dream Al Mustaqbalgeneral trading欠款410,264.30元

该公司为本公司海外中东区域客户。本公司对该公司的应收账款为758,769.00美元。因客户所在国家面临着严重的政治风险,客户已经不能正常经营,无力向本公司支付相应款项。随后本公司向中信保报损索赔,扣除客户预付款后,中信保对剩余货款按照90%赔付比例支付546,313.68美元,本公司对该公司的客户账面应收账款余额59,455.00美元(折合人民币410,264.30元)。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保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该债务人剩余欠款由中信保继续追偿,如追回欠款,中信保与本公司按照约定权益比例分摊追回款和追偿费用。由于该债务人已经不能正常经营,该笔应收款项的追偿费用较高、追回可能性很小,中信保赔付后对剩余金额追偿可能性极低,公司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7.NRT SPA欠款982,337.50元

该公司为本公司海外东欧区域客户。本公司对该公司的应收账款为752,824.30欧元,客户支付预付款150,749.82欧元。因客户无法正常经营,无力支付相关款项,本公司向中信保报损索赔,扣除客户预付款及中信保赔付款项后,本公司对该公司的客户账面应收余额为128,051.52欧元(折合人民币982,337.50元)。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保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该债务人剩余欠款由中信保继续追偿,如追回欠款,中信保与本公司按照约定权益比例分摊追回款和追偿费用。由于客户无法正常经营,该笔应收款项的追偿费用较高、追回可能性很小,中信保赔付后对剩余金额追偿可能性极低,公司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8.AUDIVIC S.A.欠款3,804,579.48元

该公司作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山长虹在阿根廷的销售客户,自2018年3月起受阿根廷货币不断贬值影响,该公司因无法维持正常经营并开始拖欠本公司

货款。本公司于2018年3月向中信保报损索赔,期间客户多次提供付款计划但均未付款,因案件金额较大,在中信保的协助下,本公司多次同客户进行斡旋抗辩,同时本公司前往阿根廷追讨并获得对本公司有利的债权文件。2018年9月,阿根廷货币贬值已高达98%,客户无法正常经营,无力支付货款,中信保核定全损并按照限额审批单的赔付比率对中山长虹进行了赔付,未获赔付金额为548,550.18美元(折合人民币3,804,579.48元)。根据本公司与中信保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该债务人剩余欠款由中信保继续追偿,如追回欠款,中信保与本公司按照约定权益比例分摊追回款和追偿费用。因阿根廷国家货币高幅贬值,整个国家已经出现系统性的风险,该债务人当前所有的经营活动已经停止,无力支付拖欠货款,且将进入破产状态,本案下货款追回可能性极低,不具备可追性。公司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9.Carsa S.A.欠款2,210,306.37元

该公司作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山长虹在阿根廷的销售客户,自2018年3月起受阿根廷货币不断贬值影响,该公司因无法维持正常经营并开始拖欠本公司货款。本公司于2018年3月向中信保报损索赔,因案件金额较大,在中信保的协助下,本公司多次同客户进行斡旋抗辩,同时本公司前往阿根廷追讨并获得对本公司有利的债权文件。2018年9月,阿根廷货币贬值已高达98%,客户无法正产经营,无力支付货款,中信保核定全损并按照限额审批单的赔付比率对中山长虹进行了赔付,扣除本公司收取的产品定金后应收账款余额为319,069.49美元(折合人民币2,210,306.37元)。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保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该债务人剩余欠款由中信保继续追偿,如追回欠款,中信保与本公司按照约定权益比例分摊追回款和追偿费用。因阿根廷国家货币高幅贬值,整个国家已经出现系统性的风险,该债务人当前所有的经营活动已经停止,无力支付拖欠货款,且将进入破产状态,本案下货款追回可能性极低,不具备可追性。公司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0.Electronica Megatone S.A.欠款3,094,632.57元

该公司作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山长虹在阿根廷的销售客户,自2018年3月起受阿根廷货币不断贬值影响,该公司因无法维持正常经营并开始拖欠本公司货款。本公司于2018年3月向中信保报损索赔,因案件金额较大,在中信保的协助下,本公司多次同客户进行斡旋抗辩,同时本公司前往阿根廷追讨并获得对本公司有利的债权文件。2018年9月,阿根廷货币贬值已高达98%,客户无法正产经营,无力支付货款,中信保核定全损并按照限额审批单的赔付比率对中山长虹进行了赔付,未获赔付金额为449,323.50美元(折合人民币3,094,632.57元)。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保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该债务人剩余欠款由中信保继续追偿,如追回欠款,中信保与本公司按照约定权益比例分摊追回款和追偿费

用。因阿根廷国家货币高幅贬值,整个国家已经出现系统性的风险,该债务人当前所有的经营活动已经停止,无力支付拖欠货款,且将进入破产状态,本案下货款追回可能性极低,不具备可追性。公司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1.HNC CORPORATION欠款330,703.79元

该公司作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山长虹在巴基斯坦的销售客户,该客户应付货款到期后,反复拖欠本公司货款。本公司向中信保报损索赔后,中信保进行了追讨并按照限额审批单赔付比例对中山长虹进行了赔付。根据中信保反馈,该客户已经失联,追回可能性极小,未获赔付的部分金额为48,073.00美元(折合人民币330,703.79元)。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保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该债务人剩余欠款由中信保继续追偿,如追回欠款,中信保与中山长虹按照约定权益比例分摊追回款和追偿费用。根据中信保提供信息,因该债务人已经停业,无法取得联系,中信保认为该案后续无可追性,予以关案处理,不再进行追讨。公司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2.Palmus Comercial SRL欠款278,727.79元

该公司作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山长虹在多米尼加的销售客户,自货款到期后,该公司反馈因其所在国家政府监管问题,其银行账户被冻结,无法支付货款。本公司向中信保报损索赔后,中信保对其进行了追讨,并按照限额审批单赔付比例对中山长虹进行了赔付,未获赔付的部分44,037.00美元(折合人民币278,727.79元)。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保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该债务人剩余欠款由中信保继续追偿,如追回欠款,中信保与中山长虹按照约定权益比例分摊追回款和追偿费用。根据中信保提供信息,因该债务人已经停业,无法取得联系,中信保认为该案后续无可追性,予以关案处理,不再进行追讨。公司已对该笔欠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对追讨欠款开展的相关工作

公司核销以上坏账后,公司法务部及财务管理部对本次所有核销明细建立备查账目并进行备案,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公司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五、会计处理的过程和依据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采用备抵法核算,上述拟核销的应收款项冲减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4]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核销部分坏账损失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2.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后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3.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批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对部分已确实无法收回的坏账进行核销。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核销部分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的行为,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