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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向东”)和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钻石”)分别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和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是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前提下进行的。

本次北方向东和中南钻石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办理对公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安全性高、符合保本性要求的业务,且投资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北方向东和中南钻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之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滨海”)、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红阳”)、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宇专汽”)分别使用总额不超过2亿元、2亿元、4,6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北方滨海、北方红阳、红宇专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北方滨海、北方红阳、红宇专汽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的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山东北方滨海机器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郑州红宇专用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关于调整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限额并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意见

在认真审阅了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9]14020001号)、《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瑞华专审字[2019]14020001号)、公司拟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及公司制定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等相关文件后,我们认为:

1.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9]14020001号)和《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瑞华专审字[2019]14020001号)充分反映了2018年度的财务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以及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

4.公司制定的《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5.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金融服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关于调整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限额并重新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董事会的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董事会对相关事宜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杨世平 郭长吉 温志高 王建国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7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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