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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医学: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1-1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医学”、“公司”或者“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2020年10月26日经贵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审核通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贵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新修订)——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号)的有关规定,遵循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发行人的会后有关事项给予了持续、必要的关注,并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保荐机构现对发行人自通过发审委审核后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期间,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事项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发行人2020年1-9月经营业绩情况的说明

发行人2020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1-9月2019年1-9月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107,233.1467,270.7959.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841.40-2,028.08-2,357.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0,882.07-6,267.29-711.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333.557,731.64-324.19%
项目2020年9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增减变动幅度
资产总额1,065,208.181,003,108.856.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45,719.63495,557.55-10.06%

2020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107,233.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9.41%;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841.4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57.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0,882.0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11.87%。

(一)发行人业绩同比下滑的主要原因

2020年1-9月,公司业绩较去年同期下滑的主要原因是:

1、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公司旗下各医院门诊、住院人数在2020年上半年短期内出现下降,对经营业绩产生了一定影响。

2、公司旗下的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于2019年9月全面开诊,其运营时间相对较短,业绩贡献尚未完全体现,产生的收入无法完全覆盖相应增加的运营成本及相关费用。

3、为满足新医疗项目投资建设和已有医疗项目日常高效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借款规模的增加使得财务费用相应增加。

(二)发审会后经营业绩变化情况在发审会前是否可以合理预计,发审会前是否已经充分提示风险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0年10月26日通过了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发行人已在2020年9月18日公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和2020年9月29日公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的回复》中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的实际效益暂未达到预期的情况以及公司借款规模增加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

此外,保荐机构已在《尽职调查报告》和《发行保荐书》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

“(五)公共突发事件的风险

医院是人流聚集、人员流动性很强的公共场所,可能发生火灾、意外伤害事件等公共突发事件。因公司自身管理原因或外部客观原因造成的火灾、意外伤害

事件等可能会给公司带来经济上的损失,也可能会给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声誉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此外,2020年第一季度,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旗下医院门诊、住院人数短期内有所下降,2020年3月复工复产后公司医疗服务业务已快速恢复正常。未来若发生诸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等全国性或区域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政府可能会采取相应防控措施,亦可能在一定时间内对公司的整体经营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六)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实现整体业务战略转型,医疗服务规模扩大,医疗业务收入持续增长。2019年度,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完成建设并全面投入运营,使得公司运营成本、费用相应增加,其开诊后业务规模快速增长,但因运营时间较短,新增医疗服务规模可能产生的业绩贡献尚未在2019年度和2020年1-6月的经营中充分体现。此外,公司于2018年度出售开元商业100%股权,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因出售百货零售业务资产取得一次性投资收益而大幅增加,该事项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受上述因素的影响,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财务指标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

为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和满足不断增长的医疗需求,公司积极扩大医疗服务规模,积极推进现有医院的高效运营管理和新医疗项目的筹备运营,但若公司相关医疗服务项目盈利情况或业绩贡献的实现进度不及预期,或公司未能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可能面临业绩短期内无法得到改善甚至持续下滑的风险。

(七)偿债风险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分别为0.79、

0.77和54.79%,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同时,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的金额分别为2.60亿元、1.16亿元和36.57亿元,公司有息负债规模较大,存在一定的偿债压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部分银行贷款,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负债规模,减少财务费用,进一步优化公

司的资本结构,但若未来公司的负债水平不能保持在合理范围内,仍可能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

(十一)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业绩贡献的实现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于2019年9月25日正式开诊,其已经陕西省卫健委办公室批复设置为三级医院,将有效补充西安市、陕西省以至西部地区对于高质量医疗服务的供给缺口。虽然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自开诊后业务规模呈快速增长趋势,但因其尚处于运营初期,加之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的短期影响,业绩贡献尚未充分体现。公司将进一步推进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的高效运营,但若其相关竞争优势未能充分展现,或宏观经济形势、行业趋势和市场竞争格局等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面临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业绩贡献的实现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三)发审会后业绩变动是否将对公司当年及以后年度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0年1-9月,公司业绩较去年同期下滑的主要原因是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运营时间较短,业绩贡献尚未充分体现,其收入暂时未能覆盖对应的营业成本及相关费用;同时,公司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一定影响,旗下各医院门诊、住院人数在2020年上半年短期内出现下降。

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控制,2020年3月复工复产后,公司医疗服务业务量及各项相关经营指标已快速恢复。在国内疫情继续保持稳定可控的情况下,预计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同时,考虑到高质量医疗服务的供给缺口客观存在,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作为三级医院,具备业务规模增长的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从西安国际医学中心医院2019年9月投入运营以来的经营和财务数据亦可看出,其业务量不断突破历史新高,收入规模持续增长,净利润呈逐期减亏趋势,发展情况良好,运营初期的影响因素正在逐渐消除,其业绩贡献将得到充分体现。

综上,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呈增长趋势,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将进一步集中优势资源,优化业务流程,提高管理效能,积极推进现有医院的高效运营管理

和新医疗项目的筹备运营,努力实现公司整体业绩的转亏为盈,发行人2020年1-9月的业绩变动情况预计不会对发行人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业绩变动是否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公司因医疗主业快速发展而产生的营运流动资金需求,夯实公司的业务发展基础,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为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提供资金保障;同时,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减少财务费用和经营压力,使得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发行人2020年1-9月业绩变动情况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上述事项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影响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发行人2020年1-9月业绩变动情况不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发行人不符合非公开发行条件,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二、会后事项说明

1、发行人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发行人2017年、2018年、2019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希会审字(2018)1260号”、“希会审字(2019)2360号”及“希会审字(2020)193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会后事项期间,发行人没有出现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3、发行人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发行人的财务状况正常,报表项目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异常变化。

5、发行人没有发生重大资产置换、股权、债务重组等公司架构变化的情形。

6、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更。

7、发行人的管理层及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没有出现对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人员变化。

8、发行人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申请文件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9、经办本次发行业务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审计机构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会计师在发行人通过发审会后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期间未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发生更换。

10、发行人报告期内未进行盈利预测。

11、发行人及其董事长、总裁、主要股东没有发生重大的诉讼、仲裁和股权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发行人发行新股的潜在纠纷。

12、发行人没有发生大股东占用发行人资金和侵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3、发行人没有发生影响发行人持续发展的法律、政策、市场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14、发行人的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的独立性没有发生变化。

15、发行人主要财产、股权没有出现限制性障碍。

16、发行人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要求的事项。

17、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18、自通过发审委审核后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期间,发行人不存在媒体质疑的报道。

19、自通过贵会发审委审核通过之日(2020年10月26日)至本次发行完成上市日期间,如发生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综上所述,发行人自通过发审会后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期间,未发生《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

15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新修订)——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和《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号)中所述的影响发行人本次发行和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重大会后事项。

特此承诺。(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承诺函》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海彬 苏丽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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