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9-032债券代码:112219 债券简称:14渝发债债券代码:112931 债券简称:19渝债01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为保障公司项目开发建设、偿还有息债务、补充营运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环境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含10.5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注册规模不超过10.5亿元(含10.5亿),且本次发行后累计中期票据余额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期限为5年期(含3+2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3、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项目建设、偿还债务、补充营运资金等。
4、发行方式:
一次或分期发行。
5、发行利率: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区间由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协商一致确定,最终发行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算,不计复利。
6、增信措施:
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由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发行时间:
取得注册通知书后12个月内完成首发,剩余注册额度可在24个月内发行。
8、发行及上市流通场所:
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9、发行对象:
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10、承销方式
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决定、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时机、发行对象、是否分期及发行期数、各期发行金额及期限的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是否设置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是否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承销方式、偿债保障安排、确定担保相关事项、具体发行方式及申购方法、信用评级安排、登记机构等与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2、选择及聘任合格的专业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资信评级机构等参与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工作;
3、签署与本次中期票据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承销协议、监管协议、各类公告等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上市等必要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和发行、上市相关事宜;
5、办理本次中期票据的还本付息等事项;
6、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履行的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发行注册后实施。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