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32)。公告中提及的拟回购注销的不符合激励条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A股股票数量与实际回购注销的数量不相符,现对上述债权人通知公告更正如下:
原公告披露内容:“根据回购注销议案,公司将以14.08元/股的价格回购并注销14,196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A股股票,以18.16元/股的价格回购并注销14,235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A股股票,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待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53,141,271元变更为553,112,840元。”
现更正为:“根据回购注销议案,公司将以14.08元/股的价格回购并注销14,196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A股股票,以18.16元/股的价格回购并注销11,505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A股股票,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待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53,141,271元变更为553,115,570元。”
除上述更正外,公告中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公司已于2018年6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股份回购注销事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53,141,271股减至553,115,570股,有
关详情可参阅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发布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0)。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