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授权代理人的公告
2019年6月17日,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授权代理人的议案》。
基于公司授权代理人郑碧玉女士将于2019年6月退休,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9.05(2)条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之规定,代表本公司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书的代理人于2019年6月17日起由郑碧玉女士变更为张月芬女士。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