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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路:监事局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核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4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监事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信息披露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信息披露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通过工会全委(扩大)会议征求了公司员工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意见,董事局结合相关意见拟定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文件,制定程序合法、有效。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

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综上,公司监事局一致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局

二○二一年九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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