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部分质押股份提前解除质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先生将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部分质押股份提前解除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累计质押情况
(一)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 持公司股份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 日期 | 质权人 |
刘江东 | 是 | 6,091,822 | 9.05% | 1% | 2017年11月23日 | 2020年9月23日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注:1.上表中刘江东先生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数据为其直接持股占比。
2.上表中刘江东先生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质押开始于2017年11月,刘江东先生分别于2018年12月,2019年6月,2019年12月,2020年3月,2020年4月办理了延期购回业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本次上述部分质押股份提前解除质押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马公司”)累计质押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 例(%) | 累计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股) | 占已 质押 股份 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股) | 占未 质押 股份 比例(%) | ||||||
刘江东 | 67,344,773 | 11.05 | 61,244,533 | 90.94 | 10.05 | 59,637,895 | 97.38 | 8,418 | 0.14 |
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 | 49,078,365 | 8.06 | 44,843,050 | 91.37 | 7.36 | 0 | 0 | 0 | 0 |
合计 | 116,423,138 | 19.11 | 106,087,583 | 91.12 | 17.41 | 59,637,895 | 56.22 | 8,418 | 0.08 |
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规定,上表中刘江东先生限售和冻结数据为董事锁定限售股。
二、其他说明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江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金海马公司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冻结、被拍卖或设定信托的情形。
(二)2020年9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刘江东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8,275,46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江东先生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183,6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23日,公司披露的《关于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进展公告》、《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
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公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部分解押)
(二)刘江东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三)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