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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路: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6

股票简称:新金路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20-31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0年5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3层公司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大会召集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江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159,275,2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14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50,167,9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65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9,107,3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950%。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30,668,42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3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1,561,1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39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9,107,3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4950%。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提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提案表决结果

1、《公司2019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082,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4839%;反对2,290,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378%;弃权

4,903,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7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75,3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5456%;反对2,290,1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673%;弃权4,903,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9871%。

(2)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公司2019年度监事局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082,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4839%;反对2,290,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378%;弃权4,903,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7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75,3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5456%;反对2,290,1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673%;弃权4,903,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9871%。

(2)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082,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4839%;反对2,290,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378%;弃权

4,903,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78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75,3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5456%;反对2,290,1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4673%;弃权4,903,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9871%。

(2)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173,2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5410%;反对2,199,0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806%;弃权4,903,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7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66,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8426%;反对2,199,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702%;弃权4,903,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9871%。

(2)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173,2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5410%;反对2,199,0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806%;弃权

4,903,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78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66,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8426%;反对2,199,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702%;弃权4,903,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9871%。

(2)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关于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173,2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5410%;反对2,199,0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806%;弃权4,903,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7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566,4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8426%;反对2,199,0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702%;弃权4,903,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9871%。

(2)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7、《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049,4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4633%;反对2,322,8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584%;弃权

4,903,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78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42,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4390%;反对2,322,8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739%;弃权4,903,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9871%。

(2)表决结果: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与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8、《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765,3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9128%;反对1,606,9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89%;弃权4,903,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7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158,5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7733%;反对1,606,9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2396%;弃权4,903,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9871%。

(2)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9、《关于公司董事局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逐项审议)

9.01、《关于选举刘江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312,4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728%;反对8,860,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5632%;弃权10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705,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7751%;反对8,860,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8923%;弃权10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26%。

(2)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9.02、《关于选举彭朗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221,3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156%;反对8,951,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204%;弃权10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14,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4781%;反对8,951,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1893%;弃权10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26%。

(2)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9.03、《关于选举刘祥彬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221,3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156%;反对8,951,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204%;弃权10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14,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4781%;反对8,951,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1893%;弃权10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26%。

(2)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9.04、《关于选举董剑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221,3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156%;反对8,951,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204%;弃权10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14,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4781%;反对8,951,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1893%;弃权

10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26%。

(2)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9.05、《关于选举成景豪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221,3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156%;反对8,951,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204%;弃权10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14,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4781%;反对8,951,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1893%;弃权10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26%。

(2)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9.06、《关于选举张宏武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1,278,7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9794%;反对7,894,5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9565%;弃权10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671,9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3.9259%;反对7,894,5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7415%;弃权10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26%。

(2)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0、《关于公司董事局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逐项审议)

10.01、《关于选举张宗俊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219,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141%;反对8,954,2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218%;弃权10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12,2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4706%;反对8,954,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1968%;弃权10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26%。

(2)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0.02、《关于选举张奉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219,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141%;反对8,954,2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218%;弃权10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12,2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4706%;反对8,954,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1968%;弃权10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26%。

(2)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0.03、《关于选举叶玉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219,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141%;反对8,954,2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218%;弃权10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12,2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4706%;反对8,954,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1968%;弃权10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26%。

(2)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1.《关于公司监事局换届暨选举第十一届监事局非职工监事的议案》(逐项审议)

11.01、《关于选举黄钧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局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219,0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141%;反对8,954,2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218%;弃权10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12,2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4706%;反对8,954,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1968%;弃权10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26%。

(2)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1.02、《关于选举刘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局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221,3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156%;反对8,951,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204%;弃权10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14,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4781%;反对8,951,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1893%;弃权

10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26%。

(2)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1.03、《关于选举袁琳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局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0,221,3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156%;反对8,951,9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6204%;弃权10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14,5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4781%;反对8,951,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1893%;弃权10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326%。

(2)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2、《关于调整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42,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6.4390%;反对2,322,8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5739%;弃权4,903,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98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42,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4390%;反对2,322,8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739%;弃权4,903,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9871%。公司关联股东刘江东、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回避了对本提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其他无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13、《关于调整公司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049,4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4633%;反对2,322,8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584%;弃权4,903,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7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42,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4390%;反对2,322,8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739%;弃权4,903,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9871%。

(2)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4、《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42,6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6.4390%;反对2,322,8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5739%;弃权

4,903,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98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42,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4390%;反对2,322,8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739%;弃权4,903,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9871%。

公司关联股东刘江东、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回避了对本提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其他无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1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049,4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4633%;反对2,322,8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584%;弃权4,903,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07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442,6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4390%;反对2,322,8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739%;弃权4,903,0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9871%。

(2)表决结果: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与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6、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骏 李星龙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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