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新金路 公告编号:定2019-04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江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振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492,235,442.80 | 1,484,471,994.88 | 0.5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979,023,644.98 | 931,442,204.65 | 5.11%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589,955,249.19 | -6.12% | 1,722,670,232.33 | 6.1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59,954.50 | -90.42% | 46,611,242.97 | -44.8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797,089.36 | -108.56% | 46,600,372.31 | -42.8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10,445,845.60 | -94.50%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17 | -90.66% | 0.0765 | -44.8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17 | -90.66% | 0.0765 | -44.8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1% | -1.13% | 4.88% | -4.5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726,745.3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988,952.32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232,25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40,051.96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捐赠 | -1,220,990.0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47,799.9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74,744.46 | |
合计 | 10,870.66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1,38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刘江东 | 境内自然人 | 13.05% | 79,528,418 | 59,646,313 | 质押 | 79,520,000 | |||
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06% | 49,078,365 | 质押 | 44,843,050 | ||||
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54% | 21,556,124 | ||||||
汉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06% | 12,560,365 | 冻结 | 11,000,000 | ||||
华创证券-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华创证券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支持民企发展5号单一资产管 | 其他 | 2.00% | 12,180,000 | ||||||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8% | 7,798,809 | ||||||
刘效敏 | 境内自然人 | 0.73% | 4,441,320 | ||||||
黄鑫 | 境内自然人 | 0.69% | 4,200,101 | ||||||
黄忠林 | 境内自然人 | 0.48% | 2,949,000 | ||||||
张天玉 | 境内自然人 | 0.45% | 2,750,00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 | 49,078,365 | 人民币普通股 | 49,078,365 |
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21,556,124 | 人民币普通股 | 21,556,124 |
刘江东 | 19,882,105 | 人民币普通股 | 19,882,105 |
汉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2,560,365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60,365 |
华创证券-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华创证券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支持民企发展5号单一资产管 | 12,1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180,000 |
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 | 7,798,809 | 人民币普通股 | 7,798,809 |
刘效敏 | 4,441,320 | 人民币普通股 | 4,441,320 |
黄鑫 | 4,200,101 | 人民币普通股 | 4,200,101 |
黄忠林 | 2,94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49,000 |
张天玉 | 2,7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50,0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在上述前十大股东中,刘江东直接持有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80%股权,间接通过其下属子公司四川东芮实业有限公司控制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20%股权,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为刘江东先生下属控股企业,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与刘江东先生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刘效敏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967,9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473,42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441,320股。 公司股东黄忠林通过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480,0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469,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49,000股。 公司股东张天玉通过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500,0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5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50,0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 目 | 2019年9月30日 | 2018年12月31日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货币资金 | 75,057,343.11 | 124,064,396.49 | -39.50% | 主要是由于公司报告期支付了到期的应付票据以及办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支付4000万元货币资金所致。 |
应收票据 | 116,129,103.16 | 175,934,691.87 | -33.99% | 主要是由于公司报告期将收到的票据进行背书转让及贴现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25,924,566.10 | 6,433,194.21 | 302.98% | 主要是由于公司报告期为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市场占有率,按照销售合同对部分客户实行赊销所致。 |
预付款项 | 33,392,898.39 | 16,864,281.73 | 98.01% | 主要是由于公司报告期预付电费等原材料货款尚未取得发票进行结算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0,830,039.00 | 67,661,463.07 | -83.99% | 主要是由于公司报告期公司收到新疆融创诚新能源有限公司退回的投资履约保证金6000万元所致。 |
存货 | 134,263,747.36 | 102,534,545.26 | 30.94% | 主要是由于公司报告期库存商品树脂及油品库存量增加所致。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284,941.29 | 不适用 |
长期应收款 | 38,000,000.00 | 不适用 | 主要是由于公司报告期下属子公司金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所致。 | |
长期股权投资 | 78,145,262.87 | 19,152,594.12 | 308.01% | 主要是由于公司报告期新增对新疆融创诚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6000万元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9,284,941.29 | 不适用 | 主要是由于公司报告期新增对河南信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权益性投资4300万元以及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调整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所致。 | |
非他非流动资产 | 12,334,653.59 | 1,972,941.38 | 525.19% | 主要是由于公司报告期预付边坡综合治理工程及就地改造技改工程款项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147,492,205.00 | 73,700,000.00 | 100.13% | 主要是由于公司报告期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增加 |
所致。 | ||||
应付票据 | 31,591,357.81 | 122,091,251.96 | -74.12% | 主要是由于公司报告期采购时使用承兑汇票结算的金额减少以及支付了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25,237,945.63 | 48,394,122.16 | -47.85% | 主要是由于公司报告期支付了上年末计提的工资薪金所致。 |
应交税费 | 9,293,369.70 | 24,285,403.70 | -61.73% | 主要是由于公司报告期支付了上年末计提的增值税销项税所致。 |
2.利润表项目
项 目 | 2019年9月30日 | 2018年9月30日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税金及附加 | 9,019,324.24 | 13,168,944.51 | -31.51% | 主要是由于公司报告期增值税较上年同期减少,相应计缴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少以及国家实施减税降费政策使得土地使用税等税费减少所致。 |
销售费用 | 22,111,207.98 | 11,240,576.02 | 96.71% | 主要是由于公司报告期运输装卸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2,982,267.85 | 243,649.48 | 1124.00% | 主要是由于公司报告期公司加大了特种树脂的研发投入所致。 |
财务费用 | 10,263,299.46 | 15,522,463.52 | -33.88% | 主要是由于公司报告期银行借款平均余额较上年同期减少,相应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
其他收益 | 4,988,952.32 | 2,934,301.10 | 70.02% | 主要是由于公司报告期公司收到的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资产处置损收益 | -2,726,745.32 | -85,489.36 | 不适用 | 主要是由于公司报告期下属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实施就地改造技改项目,处置机器设备及房屋建筑物的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357,947.47 | 2,340,051.35 | -84.70% | 主要是由于公司报告期债务重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866,378.99元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5,125,316.75 | 1,626,639.41 | 215.09% | 主要是由于公司报告期下属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以前年度可抵扣亏损已抵扣完毕,报告期按照税法规定计提企业所得税3,758,229.15元所致。 |
3.现金流量表项目
项 目 | 2019年1-9月 | 2018年1-9月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45,845.60 | 189,828,551.70 | -94.50% | 主要是由于公司报告期公司主导产品烧碱销售价格下降减少现金流入、支付了到期的应付票据及预付电费等原材料货款增加及办理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支付了4000万元货币资金,相应增加了现金流出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 -86,649,047.06 | -44,863,259.14 | 不适用 | 主要是由于公司报告期支付了对河南信恒企业 |
金流量净额 | 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权益性投资款项4300万元所致。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293,229.07 | -164,663,404.93 | 不适用 | 主要是由于公司报告期公司收到的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归还到期的银行借款减少以及上年同期分配股利24,367,290.16元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公司第四次临时董事局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进行就地改造的议案》,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重新下达四川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将进行就地改造,项目预计总投资16137万元。报告期,公司完成了项目地下水专篇、节能评估评审等工作,完成了乙炔上清液冷却系统、危废库等土建设计工作并开始土建施工。目前,就地改造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之中。
2.2019年8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受暴雨灾害影响的公告》,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岷江电化”)所在地因受暴雨灾害影响,运输道路中断,导致岷江电化产品及生产原材料无法正常运输,岷江电化生产装置被迫全部停产。2019年10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下属子公司全面复产的公告》,由汶川方向通往岷江电化的运输道路已基本修复,岷江电化产品及生产原材料能正常运输,岷江电化全面恢复生产。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进行就地改造 | 2018年11月29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18年12月12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下属子公司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受暴雨灾害影响及全面恢复生产 | 2019年08月22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19年10月09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