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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路: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2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十三次董事局会议,第十届第十一次监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文件,以下简称“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通知》中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项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财会[2019]6号文件规定编制各期财务报表,除此之外,其他相关会计政策不变,均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和通知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一)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二)资产负债表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值。

(三)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要求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四)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 示)”,同时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移至“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项目之后。

(五)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修订会计政策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四、董事局意见

公司董事局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上述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

和修订会计政策之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目的是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监事局意见

监事局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局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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