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经过对公司进行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9年6月30日的违规对外担保、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目的是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独立董事:张奉军 张宗俊 杜晓堂
二○一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