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9月29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9月27日以即时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宏泰集团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人民币1亿元借款展期1年,展期期间年利率为4.41%。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向宏泰集团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号)。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义忠先生、卢定人先生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4号)。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