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一百零七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局主席欧辉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由董事、总裁黄志华先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8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公告》。2020年9月4日,公司完成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已变更登记为黄志华先生,其他登记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