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一百零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港”)第九届董事局第一百零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上午9:3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局审议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主要内容包括: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公司业务概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重要事项,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公司债相关情况,财务报告等。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珠海港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8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关于拟修订《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薪酬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薪酬考核体系情况,拟对《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薪酬激励管理办法》中“业绩考核”、“薪酬结构”、“业绩考核方法”等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6人,同意6人;反对0人,弃权0人。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黄志华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董事李少汕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两者为本项议案的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四、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聘任李然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局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局届满时止。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0年8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特此公告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