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9-086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珠海港 | 股票代码 | 000507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局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薛楠 | 黄一桓 |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珠海市情侣南路278号 | 广东省珠海市情侣南路278号 | ||
电话 | 0756--3292216,3292215 | 0756--3292216,3292215 | ||
电子信箱 | zph916@163.com | zph916@163.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1,492,176,639.36 | 955,217,073.50 | 1,004,485,961.18 | 48.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1,539,155.22 | 121,157,530.50 | 119,743,994.89 | 1.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16,197,055.42 | 117,055,122.33 | 115,053,121.12 | 0.9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3,117,695.25 | 112,687,942.60 | 132,251,132.49 | -170.4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76 | 0.1535 | 0.1517 | -9.2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76 | 0.1535 | 0.1517 | -9.2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2% | 4.34% | 4.23% | -1.7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9,073,099,202.68 | 6,838,678,092.54 | 6,838,678,092.54 | 32.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207,278,043.57 | 2,873,645,286.42 | 2,873,645,286.42 | 81.21%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10,20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9.64% | 275,747,150 | 71,823,203 | |||||
珠海华金领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华金创盈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45% | 41,436,464 | 41,436,464 | |||||
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97% | 27,624,309 | 27,624,309 | |||||
珠海科技奖劢基金会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3% | 14,256,000 | 14,256,000 | |||||
王海榕 | 境内自然人 | 0.77% | 7,200,049 | 0 | |||||
张沐城 | 境内自然人 | 0.73% | 6,800,000 | 0 | |||||
吴民 | 境内自然人 | 0.50% | 4,658,180 | 0 | |||||
莫家碧 | 境内自然人 | 0.40% | 3,730,200 | 0 | |||||
珠海教育基金会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3% | 3,088,800 | 3,088,800 | |||||
广州天朗六菱摄影器材有限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2% | 3,010,254 | 0 |
公司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第一大股东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刘正平以所持2,515,681股股份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 16珠海债 | 112479 | 2021年11月21日 | 60,000 | 3.73%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
资产负债率 | 37.85% | 52.29% | -14.44%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4.89 | 3.94 | 24.11%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否2019年上半年,受主要经济体经济减速、中美贸易摩擦不断以及地缘政治风险等因素影响,全球经济增长乏力;得益于减税降费政策的坚决推进和金融环境的改善、中小企业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我国经济稳中有进,上半年我国GDP增速为6.3%。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在珠海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和大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证券监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公司董事局、经营层带领广大员工深入实施四大战略,着力培育港口航运、物流供应链、能源环保和港城建设四大业务板块,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9,217.66万元,同比增长48.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53.92万元,同比增长1.50%。
港口航运方面,云浮新港持续丰富货源种类,紧抓内贸“散改集”契机,加大内贸业务的开拓,上半年内贸货物吞吐量同比增长32%;梧州港务稳步推进3、4号泊位建设,进一步丰富航线布局,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推动散粮、件杂货业务快速发展;珠海港航运持续加强内河和沿海散货业务拓展,提升运力以满足市场需求,两万吨级散货船“高栏201”已交付使用并首航成功;同时围绕定增募投项目,稳步推进沿海和内河自有船队建设。物流供应链方面,珠海港物流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业务,目前已开通22条多式联运通道,上半年通过海铁联运模式运输的集装箱量同比增长84%;港达供应链紧抓港珠澳大桥通车新机遇,积极推进横琴、洪湾业务合作及联动,整合港澳物流资源,开展跨境电商、冷链等相关业务布局;珠海港拖轮全力推进新建拖轮建造项目,大力拓展异地业务,海洋工程拖带业务量快速增长。
能源环保方面,电力集团控股的珠海港昇再次入选新三板创新层,成为珠海市首家连续三年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国有控股公众公司;电力集团旗下五个风电场实现上网电量2.4亿度,生产运营情况平稳,同时加强投资管理,确保投资收益,上半年共收到参股企业分红共计6,875万元。港兴燃气切实抓好经营与建设两大任务,积极落实老旧小区加建燃气管道工程,深挖潜在客户,截至2019年6月底,累计建设并通气的市政燃气管道约257公里,工商
业用户134家,规模居民用户约13.3万户,上半年累计销气量约2,900万标方,同比增长
78.17%。
港城建设方面,珠海港置业加强高栏港大厦、华电大厦、港华花园等项目运营管理,严抓项目建设质量及进度,重点推进燃气办公楼更新改造、海誉雅苑、工业大厦、中海油平沙新城等项目工作。公司上半年在资本市场亮点频频,圆满完成首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引入实力较强的合作股东方,成功募集资金10.2亿元投入粤港澳大湾区航运物流产业;报告期内主体及债项信用评级升级为AA+,并成功发行两期共9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均创同期同级别新低。凭借扎实细致的公司治理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连续第三年获评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最优A类评级,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优秀案例”,并先后荣获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优秀董事会”、“最具创新力董秘”、“新财富金牌董秘”及入选上市公司IR互动活跃度榜单。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本公司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其他综合收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