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作为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之出资人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将借款展期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利益,有利于维护公司现金流的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同意将《关于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醋卫华 赵亚青 赵平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