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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生物:南华生物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30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经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125,950.55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551,588.6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90,470,498.74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94,009,753.69元。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年度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的原则是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时,现金分红的条件是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鉴于2021年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且母公司2021年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基本条件。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分别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2021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完善,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特此说明。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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