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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武商A:第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4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于2021年9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1年9月13日采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收购南昌苏宁广场项目资产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收购南昌苏宁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南昌市东湖区广场北路以东、省府北二路以南控规SF01-04、SF01-05地块在建商业项目。本次收购项目总价款为33亿元,其中在建项目中资产对价为21.12亿元,公司支付给未来一定期间内总包方等施工方、供应商的价款为11.88亿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继续推进标的项目的建设,打造南昌标杆性商业综合体,公司借此在湖北以外布局落子,扩大公司商业版图,为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迈出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一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南昌苏宁广场项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二)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武商南昌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公司由该全资子公司受让南昌苏宁广场项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三)关于以收购资产抵押贷款的议案

公司为实现购买南昌苏宁广场1-4地块和1-5地块项目资产需要,以该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适时转现房抵押,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贷款不超过壹拾玖亿捌仟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7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抵押贷款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资产抵押不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收购资产抵押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详见当日巨潮网公告(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9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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