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4-76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会议通知于会前一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林洲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决定进行换届选举,提名范垚先先生、张引先生、李志勇先生3 人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就任,任期三年。
1、关于提名范垚先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2、关于提名张引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3、关于提名李志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以上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就上述监事选举进行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两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二)审议《关于增加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因山东高速外经集团波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外经波黑公司”)、山东外经(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经香港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为外经波黑公司增加135,537.85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融资担保额度,公司子公司中国山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拟为外经波黑公司增加347,537.85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融资担保额度、拟为外经香港公司增加62,792.04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融资担保额度。调整后公司及各子公司2024年预计担保总额为1,941,153.28万元,该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详见2024年8月2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0日
附:
1.监事简历
范垚先,男, 1971年1月出生,大学,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副主任,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副部长、部长,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
范垚先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惩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引,男,1974年9月出生,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济南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办公室港航管理处副处长,齐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运营部工作人员、财务管理部副部长、资产管理中心主任,山东桂鲁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监事,山东滨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山东省直机关住宅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二级管理人员),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山东高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监事。
张引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
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惩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志勇,男,1991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投资银行部产品经理,济南市投融资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科员。现任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战略研究部)负责人。
李志勇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铁发基金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惩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