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转换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交易的方案的修订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转换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交易的方案》(以下简称“《B转H方案》”)、《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转换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交易的方案之财务顾问报告》及《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转换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交易的法律意见书》。经事后审查,发现上述文件相关内容需要进行修订,现对已披露的《B转H方案》涉及的内容修订如下:
公告文件 | 序号 | 修订章节 | 具体修订情况 |
《B转H方案》 | 1 |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关于本次转换上市地方案要点的说明” | 删除“(5)本方案中规定的其他不予生效或终止的情形”。 |
2 | “重大事项提示”之“二、重大风险提示”之“(二)现金选择权相关风险及与此相关的方案终止风险” | 删除“(5)本方案中规定的其他不予生效或终止的情形”。 | |
3 | “第二节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之“一、本次方案基本情况” | 删除“(5)本方案中规定的其他不予生效或终止的情形”。 | |
4 | “第二节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之“三、股东权益保护机制”之“(二)B股股东现金选择权”之“2、行权价格” | 增加“即每股3.33元港币”的表述。 | |
5 | “第二节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之”三、股东权益保护机制”之“(二)B股股东现金选择权”之“5、现金选择权不予实施的情形” | 删除“(5)本方案中规定的其他不予生效或终止的情形”。 | |
6 | “第四节 本次方案的风险因素”之“二、现金选择权相关风险及与此相关的方案终止风险” | 删除“(5)本方案中规定的其他不予生效或终止的情形”。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B转H方案》中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