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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机械:关于“16徐工02”赎回选择权行使、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04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19-62债券代码:112462 债券简称:16徐工02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徐工02”赎回选择权行使、票面利率调整及

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赎回选择权行使: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决定放弃行使对“16徐工02”公司债券的赎回选择权

2.票面利率调整:发行人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第4年、第5年的票面利率为3.55%

3.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回售、部分回售或者不回售给发行人

4.回售申报期:2019年9月4日(星期三)至2019年9月6日(星期五)

5.回售资金到账日:2019年10月24日(星期四)

6.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投资者以100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卖出“16徐工02”, 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16徐工02”最近一个交易日(2019年9月4日)收盘价为100.029

元/张

根据《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现将发行人关于放弃行使赎回选择权、调整“16徐工02”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16徐工02”基本情况、赎回选择权行使及票面利率调整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16徐工02

3.债券代码:112462

4.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年利率3.10%

5.发行规模:人民币15亿元

6.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7.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

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期公司债券

8.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放弃行使赎回权的公告,将同时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投资者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投资者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10.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1.起息日:2016年10月24日

12.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10月24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3.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10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行使赎回权或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其赎回或回售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0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6.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6年11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7.登记、托管、代理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赎回选择权行使情况

发行人经审慎研究,决定放弃行使“16徐工02”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即“16徐工02”在下一计息年度内继续存续。

(三)票面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1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第4年、第5年的票面利率调整为3.55%。

二、“16徐工0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一)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二)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投资者以100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卖出“16徐工02”,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回售申报期:2019年9月4日、2019年9月5日、2019年9月6日。

根据《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投资者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

(四)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五)回售申报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申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六)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申报期进行回售申报,逾

期未办理回售申报手续即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同意继续持有“16徐工02”。

(七)回售债券兑付日:2019年10月24日。发行人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为申报回售的投资者办理兑付。

三、回售债券付款安排

(一)回售资金到账日:2019年10月24日

(二)回售债券享有2018年10月24日至2019年10月23日期间利息,利率为3.10%。付息每手债券面值1,000元的“16徐工02”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1元(含税),扣税后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4.8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31元。

(三)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16徐工02”回售债券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回售登记日的交易

“16徐工02”在回售登记日将继续交易。回售债券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五、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投资者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六、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26号

联系人:刘敏芳

联系电话:0516-87565621

(二)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3楼联系人: 王文龙、扶湛联系电话:021- 38677931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8楼

联系人:赖达伦联系电话:0755-21899325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9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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