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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机械: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8

证券代码:112592 证券简称:17徐工Y1证券代码:112814 证券简称:18徐工Y1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XCMG Construction Machinery Co., Ltd.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26号)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8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六月

重要声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18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招商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招商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 录

重要声明 ...... 1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 3

第二章 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9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22

第四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 23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24

第六章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25

第七章 本期公司债券担保人资信情况 ...... 26

第八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27第九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28第十章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29

第十一章 其它事项 ...... 30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发行人”、“公司”、“徐工机械”)。

二、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142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7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三、债券基本情况:

(一)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1、债券名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简称为“17徐工Y1”,代码为“112592”。

3、发行规模、期限与利率:本期债券期限为3+N年期;本期债券在每个约定的周期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1个周期,并在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本期债券最终实际发行规模为27亿元,票面利率5.3%。

(二)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1、债券名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简称为“18徐工Y1”,代码为

“112814”。

3、发行规模、期限与利率:本期债券期限为3+N年期;本期债券在每个约定的周期末附发行人续期选择权,于发行人行使续期选择权时延长1个周期,并在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本期债券最终实际发行规模为20亿元,票面利率4.8%。

四、发行人续期选择权:本次债券中各期债券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30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五、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次债券中各期债券附设发行人递延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各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5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付息。在下个利息支付日,若发行人继续选择延后支付,则上述递延支付的金额产生的付息将加入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中计算利息。

六、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1、发行人总裁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可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2、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20个交易日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和《关于印发<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4〕13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

供以下文件:

1、发行人总裁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发行人符合提前赎回条件;

2、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

七、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次债券中各期债券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

17徐工Y1的发行首日为2017年9月22日,起息日为2017年9月25日。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为每年的9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

18徐工Y1的发行首日为2018年12月7日,起息日为2018年12月10日。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为每年的12月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

若在本次债券中任一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该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该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该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本次债券本息的兑付通过登记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

券各期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本次债券本息支付按照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担保方式:本次债券无担保。

十一、发行时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17徐工Y1及18徐工Y1的信用等级均为AAA级。

十二、债券受托管理人: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第二章 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中文名称: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XCMG Construction Machinery Co.,Ltd.注册地址: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26号法定代表人:王民注册资本:783,366.843万元整成立日期:1993年12月1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001347934993所属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话号码:0516-87565628传真号码:0516-87565610邮政编码:221004互联网网址:http://xgjx.xcmg.com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1993年6月,发行人经江苏省体改委《关于同意设立徐州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苏体改生【1993】230号)批准,由徐州工程机械集团公司作为发起人通过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12月15日,发行人在徐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本9,594.66万元,设立时公司名称为“徐州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

1996年8月,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徐州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发字【1996】147号)批准,发行人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00万股。发行人注册资本由9,594.66万元增至11,994.66万元,本次增资经江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苏会二验字【96】022号)验资确认。同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据[1996]第25号文审核同意,公司股票3,000万股(其中2,400万股是新发行的股票,其余600万股为内部职工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代码000425。

1997年5月,发行人第五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发行人1996年度每10股送3股派2元现金(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并获得江苏省证管办《关于对徐州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度分配预案的批复》(苏证管办【1997】49号)、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关于同意徐州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苏政复【1998】42号)。发行人注册资本由11,994.66万元增至15,593.058万元,本次增资经江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苏会所二验字【97】第48号)验资确认。

1999年3月,发行人199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发行人1999年度增资配股方案(以发行人1997年末总股本15,593.058万股为配股基数,配股比例为10:3),并获得财政部《关于徐州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配股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管字【1999】65号)、中国证监会《关于徐州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证

监公司字【1999】75号)及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关于同意徐州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苏政复【1999】156号)的批准。发行人注册资本由15,593.058万元增至17,637.0496万元,本次增资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99】44号)验资确认。

2000年4月,发行人199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发行人1999年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送3.2股红股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6.8股股本)和发行人名称由“徐州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注册资本由17,637.0496万元增至35,274.0992万元,本次增资经江苏文汇华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徐会验字【2000】第096号)验资确认;2000年5月,发行人名称经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由“徐州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4月,发行人200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发行人2000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送1股红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和发行人2001年增资配股方案(以2000年末总股本35,274.0992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发行人增资配股方案获得了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放弃徐州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配股权的批复》(苏财国【2001】52号)、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

90号)。经两次增资,发行人注册资本由35,274.0992万元增至45,856.3289万元,再由45,856.3289万元增资至49,553.42万元,两次增资均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01】31号)和《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02】44号)验资确认。

2002年12月,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和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签署《股份划转协议书》、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关于同意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股股权划转的批复》(苏政复【2003】9号)、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财企【2003】101号)同意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17,607.215万股国有法人股划转给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持有。股权划转后,发行人股本总额仍为49,553.42万股,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17,607.215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35.53%。

2003年4月,发行人200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200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送1股红股、派发现金股利0.4元【含税】及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发行人注册资本由49,553.42万元增至54,508.762万元,本次增资经北京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华验字【2003】第136-01号)验资确认。

2006年12月,发行人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发行人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所持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注册资本仍为54,508.762万元。

2008年7月,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发行人3,256.9439万股无偿划转至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名下,并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东所持股份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8】845号)。本次股权划转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18,423.2543万股,占股本总额的33.80%。

2008年10月,发行人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修订)》、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554号)和《关于核准豁免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555号)批准。发行人向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235.7031万股,发行价格为16.47元/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86,744.4651万股,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50,720.8973万股,占股本总额的58.47%。发行人注册资本由54,508.762万元增至86,744.4651万元,本次增资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苏亚验【2009】31号)验资确认。

2009年8月,发行人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发行人名称由“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变更为“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9月,经徐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由“徐州工程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2月,发行人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苏国资复【2010】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157号)批准,发行人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393.4426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50元/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103,137.9077万股,注册资本由86,744.4651万元增至103,137.9077万元,本次增资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苏亚验【2010】47号)验资确认。

2011年1月,发行人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发行人发行H股股票之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0股红股、每10股派发现金1.20元【含税】),发行人注册资本由103,137.9077万元增至206,275.8154万元,本次增资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验资报告》(苏亚验【2011】14号)验资确认。

2015年1月,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行使徐工转债赎回条款的议案》,发行人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7002)达到约定的赎回条件,决定行使赎

回权。赎回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236,142.9234万股,发行人注册资本由206,275.8154万元增至236,142.9234万元。

2015年9月,发行人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发行人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15年6月30日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转增股本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708,428.7702万股,发行人注册资本由236,142.9234万元增至708,428.7702万元。

2015年11月,发行人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发行人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发行人注册资本由236,142.9234万元增至708,428.7702万元。

2016年6月,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实施完成的议案》;截至2016年6月12日,发行人回购股份共计76,560,047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为1.08%;本次回购完成后,发行人股本总数为7,007,727,655股。公司于2016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76,560,047股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发行人总股本降至700,772.7655万股,发行人注册资本由708,428.7702万元降至700,772.7655万元。

2016年12月,发行人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苏国资复〔2016〕131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2号)批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332,051,280股新股,发行价格为3.12元/股。

2018年7月,发行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825,940,775 股(含本数),发行价格3.08元/股,发行股票于2018年8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783,366.843万股,发行人资本由700,772.7655万元增至783,366.843万元。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徐工有限,持股比例为38.11%。

(三)发行人经营范围

工程机械及成套设备、专用汽车、建筑工程机械、矿山机械、环卫机械、商用车、载货汽车、工程机械发动机、通用基础零部件、仪器、仪表制造、加工、销售;环保工程施工;二手机械再制造、收购、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业务情况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板块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业务板块2018年度2017年度同比变动
营业收入占比营业收入占比
起重机械1,574,621.7235.46%1,063,127.3436.49%48.11%
铲运机械501,320.7411.29%358,615.1012.31%39.79%
压实机械167,483.373.77%134,901.484.63%24.15%
路面机械84,552.441.90%54,702.151.88%54.57%
桩工机械487,882.9810.99%332,719.6611.42%46.63%
消防机械129,207.652.91%81,568.532.80%58.40%
环卫机械153,068.483.45%112,279.353.85%36.33%
其他工程机械274,889.166.19%143,426.914.92%91.66%
工程机械备件及其他890,153.4220.04%514,858.1217.67%72.89%
其他业务收入177,820.604.00%116,911.834.01%52.10%
合计4,441,000.56100%2,913,110.46100%52.45%

2018年,受国内工程机械行业景气度回升的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41,000.56万元,同比增长52.45%,各业务板块收入均有较高增长,其中:起重机械实现营业收入1,574,621.72万元,占比35.46%,同比上升48.11%;工程机械备件及其他业务板块收入达890,153.42万元,占比20.04%,同比上升72.89%;铲运机械实现营业收入501,320.74万元,占比11.29%,同比上升 39.79%;桩工机械业务板块营业收入达487,882.98万元,占比10.99%,同比上升46.63%;其他工程机械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74,889.16万元,占比6.19%,同比上升91.66%;压实机械实现营业收入167,483.37万元,占比3.77%,同比上升24.15%;环卫机械实现营业收入153,068.48万元,占比3.45%,同比上升36.33%;消防机械实现营业收入129,207.65万元,占比2.91%,同比上升58.40%;路面机械实现营业收入84,552.44万元,占比1.90%,同比上升54.57%。

报告期内公司起重机、压路机、平地机、水平定向钻机、旋挖钻

机等多项核心产品市场占有率稳居国内第一,且持续提升。公司百吨级以上大吨位移动式起重机市场占有率达55.6%稳居行业第一;履带吊市场占有率提升10.3个百分点跃居行业第一;平地机市场占有率同比提升6.6个百分点稳居行业第一;旋挖钻机、水平定向钻两钻产品市场占有率分别达36.5%和40.8%,均稳居行业第一;举升类消防车市场占有率45.9%,桥梁检测车市场占有率47%,随车吊市场占有率57.4%,均高居行业第一位置。

从公司营业成本及费用来看,公司营业成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同比变动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4,263,179.963,525,874.712,796,198.632,262,895.9752.46%55.81%
其他业务177,820.60173,969.96116,911.83100,017.7652.10%73.94%
合计4,441,000.563,699,844.672,913,110.462,362,913.7352.45%56.58%

2018年,受益于工程机械行业的爆发式复苏,公司销售量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从而导致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及成本均有较大幅度上升。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41,000.56万元,同比增加52.45%,营业成本3,699,844.67万元,同比增加56.58%。其中主营业务收入4,263,179.96万元,同比增加52.46%,主营业务成本3,525,874.71万元,同比增加55.81%。

公司主要费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同比变动
销售费用227,155.54165,152.7637.54%
管理费用78,273.5368,976.2813.48%
财务费用-1,827.1631,847.40-105.74%

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广告宣传费、三包费用及中间商费用等,2018年销售费用同比增加37.54%,主要是受公司营业规模稳步增长所致。

管理费用(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发行人对2018/2017年度比较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新修订的财务报表格式主要将资产负债表中的部分项目合并列报,在利润表中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分拆单独列示,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反映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主要包括员工成本、折旧与摊销等。2018年管理费用同比增长13.48%,主要是由发行人2018年生产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利息收入、手续费支出与汇兑损益等。2018年财务费用同比减少105.74%,主要原因是2017年海外子公司汇兑损益同比波动较大,损失1.83亿,占财务费用比例达57.39%,2018年发行人利息收入增加且存在一定汇兑收益从而导致财务费用同比大幅下降。

三、发行人2018年度财务情况

根据发行人2018年年度报告,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总资产达612.50亿元,较2017年末增加114.80亿元,增幅为23.07%;净资产为303.41亿元,较2017年末增加62.85亿元,增幅为26.13%。公司2018

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44.10亿元,同比增长52.4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46亿元,同比增长100.44%。经营现金流净额33.09亿元,同比增长4.92%;净资产收益率8.28%,同比增长3.58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50.46%,同比下降1.21个百分点。

2018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增减率
资产总计6,124,988.234,977,002.5423.07%
负债合计3,090,937.132,571,424.0520.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合计3,013,308.992,401,808.0425.46%
股东权益合计3,034,051.092,405,578.4926.13%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增减率
营业收入4,441,000.562,913,110.4652.45%
营业利润210,946.76114,006.7885.03%
利润总额221,483.03115,417.2791.90%
净利润205,565.12102,876.2299.8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4,573.37102,061.77100.44%

在工程机械行业整体复苏的大环境下,公司作为行业龙头实现超越行业平均水平的成长,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2018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441,000.56万元,同比 增长52.45%;实现营业利润210,946.76万元,同比增长85.03%;实现利润总额221,483.03万元,同比增长91.90%;实现净利润205,565.12万元,同比增长99.82%;实现归母净利润204,573.37万元,同比增长100.44%。公司净利率为4.63%,

同比提升1.10%,产品结构优化、议价能力有所增强。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度2017年度同比变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0,871.27315,341.134.9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1,663.46-130,240.57123.9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6,322.23-80,038.73-545.19%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增加15,530.14万元,同比增长4.92%,主要原因是行业复苏,公司销售回款增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大幅增加。2018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7年大幅下降123.94%,主要系公司投资所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购建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公司2018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7年上升545.19%。主要系公司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降低、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比去年同期上升所致。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根据《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约定,首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可超额配售,超额配售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期债券最终发行规模为27亿元,票面利率5.3%。

根据《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约定,该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可超额配售,超额配售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期债券最终发行规模为20亿元,票面利率4.8%。

根据发行人2018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截至本报告签署日,“17徐工Y1”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18徐工Y1”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已有约19.3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目前尚余约6,000万元,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履行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程序。已募集资金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相关承诺一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规范。

第四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经营稳健,偿债能力较好,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更。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执行正常。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2018年度内,公司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六章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2018年度内,“17徐工Y1 ”首个付息日为2018年9月25日,已按时付息;“18徐工Y1”首个付息日为2019年12月10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暂未到付息期。

第七章 本期公司债券担保人资信情况

本次债券无担保。

第八章 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公司已委托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机构,根据本公司和评级公司的约定,最新一期跟踪评级报告预计近期披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进行的主体评级不存在差异情况。

第九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18年度公司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未出现变动。公司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人员及联系方式为:

联系人:张冠生联系电话:0516-87565628传 真:0516-87565610

第十章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为维护本次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公司聘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双方签署了受托管理协议。受托管理人对本公司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

第十一章 其它事项

一、 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二、 重大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
按揭业务2018年12月31日500,000386,980.33连带责任保证
融资租赁业务2018年12月31日1,200,000867,185.91连带责任保证

发行人2018年新增对外担保251,037.16万元,2018年末净资产3,034,051.09万元,累计新增主营业务对外提供担保占上年末净资产的8.27%,均为公司主营业务造成的对外担保,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保证,按揭业务每笔担保期限不超过5年,融资租赁业务每笔担保期限不超过6年。

三、 发行人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未决诉讼、仲裁事项。四、 相关当事人

2018年度,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五、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列示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列示的重大事项情况如下:

序号相关事项是否发生前述事项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4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5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6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9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10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12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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