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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机械:2017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23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7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8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简称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7,007,727,655 股为基数,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0.4 元 ( 含 税 ), 共 计 需 分 派 现 金 股 利
280,309,106.20 元(含税)。2017 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18 年 5 月 19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一致。
自权益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本次
实施权益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
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 1 -
日总股本 7,007,727,655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0.4 元(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6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
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 10 股派 0.4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
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
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公司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总股本确定,每 10 股派发现金 0.4 元(含税)。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
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
款 0.08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
缴税款 0.04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5 月 29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5 月 3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 2 -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账户号码              证券账户名称
       1     08*****497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2     00*****379       王民
       3     00*****462       陆川
       4     00*****380       李锁云
       5     00*****959       吴江龙
    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
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
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5、若股东在除息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现金红利在原托管券
商处领取。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徐州经济开发区驮蓝山路 26 号
    咨询联系人:刘敏芳
    咨询电话:0516-87565621
    传真电话:0516-87565610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 3 -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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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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