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告知函有关问题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12 月 21 日,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 称公司)的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金证券) 收 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 作的函》。公司会同国金证券等有关中介机构,就《关于请做好 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 核查和落实,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答复,内容详见 2017 年 12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告知函有关 问题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 核,能否获得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 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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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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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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