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投资设立徐州徐工养护机械有限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徐州徐
工养护机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出资 2800 万元设立徐州徐工养护机械有限公司
(简称徐工养护)。公司出资占徐工养护注册资本的 70%,为
徐工养护的控股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
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对上述事项
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的召开、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要求,在审议本次投资相关事
项时履行了法定程序,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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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切实可行。本次投资有利于公司抢抓公路养护
行业发展机遇,提升未来公司道路养护机械的市场份额,做
强做大公司道路养护机械产业,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三、 本次投资关联方为江苏集萃道路工程技术与装备
研究所有限公司,公司副总裁李锁云先生担任其董事长,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其为公司关联法
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投资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
鉴于此,同意《关于投资设立徐州徐工养护机械有限公
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7 年 12 月 7 日
独立董事签字(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飞跃 林爱梅 周玮 秦悦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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