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我们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经营业务,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预计情况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核,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元兴、文光伟、果德安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