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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宜化: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29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之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之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 年 5 月 28 日下午
14 点 30 分。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8 年 5 月 27 日下午
15:00-2018 年 5 月 28 日下午 15:00。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8 年 5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 52 号二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表决;
     (四)召 集 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经与会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强炜主持;
     (六)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 99 人,
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21,803,801 股,占公司总股份
897,866,712 股的 24.7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代表有效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68,477,61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63%。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0 名,代表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
99 人,代表股份 221,803,80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4.70%。
    (二)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公司聘请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三、会议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均已在公司指
定媒体刊载,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
    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 220,156,6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26%;反对 1,647,1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7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6,830,481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9%;反对 1,647,131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
    (二)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各子议案
需要逐项审议)
    2.01 交易对方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9,629,6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02%;反对 1,647,1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弃权 52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7,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6,303,481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3%;反对 1,647,131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1%;弃权 52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52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
    2.02 标的资产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9,627,6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02%;反对 1,647,1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弃权 52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9,0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6,301,481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2%;反对 1,647,131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1%;弃权 52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529,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
    2.03 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表决结果为: 同意 219,627,6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02%;反对 1,642,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弃权 53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3,2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6,301,481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2%;反对 1,642,931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弃权 53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53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
    2.04 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
    表决结果为: 同意 219,627,6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02%;反对 1,642,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弃权 53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3,2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6,301,481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2%;反对 1,642,931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弃权 53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53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
    2.05 过渡期损益安排
    表决结果为: 同意 219,627,6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02%;反对 1,642,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弃权 53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3,2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6,301,481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2%;反对 1,642,931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弃权 53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53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
    2.06 职工安置
    表决结果为: 同意 219,627,6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02%;反对 1,642,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弃权 53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3,2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6,301,481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2%;反对 1,642,931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弃权 53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53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
    2.07 债权债务处置
    表决结果为: 同意 219,627,6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02%;反对 1,642,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弃权 53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3,2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6,301,481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2%;反对 1,642,931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弃权 53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53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
    2.08 标的资产过户
    表决结果为: 同意 219,627,6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02%;反对 1,642,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弃权 53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3,2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6,301,481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2%;反对 1,642,931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弃权 53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53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
    2.09 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 同意 219,627,6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02%;反对 1,642,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弃权 53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3,2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6,301,481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2%;反对 1,642,931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弃权 53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53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8%。
    (三)关于公司与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新疆宜
化化工有限公司之重组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20,129,6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25%;反对 1,642,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弃权 3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1,20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6,803,481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6%;反对 1,642,931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弃权 3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3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
    (四)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
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9,891,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14%;反对 1,642,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弃权 26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9,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6,564,981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1%;反对 1,642,931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弃权 26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6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
    (五)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9,891,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14%;反对 1,642,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弃权 26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9,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6,564,981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1%;反对 1,642,931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弃权 26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6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
    (六)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相关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9,891,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14%;反对 1,642,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弃权 26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9,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6,564,981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1%;反对 1,642,931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弃权 26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6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
    (七)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9,891,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14%;反对 1,642,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弃权 26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9,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6,564,981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1%;反对 1,642,931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弃权 26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6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
    (八)关于确认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合
并财务报表的审阅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9,891,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14%;反对 1,642,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弃权 26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9,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6,564,981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1%;反对 1,642,931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弃权 26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69,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9%。
    (九)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9,890,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14%;反对 1,640,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弃权 27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2,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6,563,981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1%;反对 1,640,931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弃权 27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7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
       (十)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和提交
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9,890,1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14%;反对 1,640,9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弃权 27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2,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6,563,981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1%;反对 1,640,931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弃权 27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7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
       (十一)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9,929,7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16%;反对 1,601,3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弃权 27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2,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6,603,581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6%;反对 1,601,331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4%;弃权 27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7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
       (十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9,929,7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16%;反对 1,601,3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弃权 27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2,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6,603,581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6%;反对 1,601,331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4%;弃权 27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7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本公司同日巨潮资讯网公告
    (十三)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
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9,929,7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16%;反对 1,601,3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弃权 27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2,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6,603,581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6%;反对 1,601,331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4%;弃权 27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7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
    (十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
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19,929,7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99.16%;反对 1,601,3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2%;弃权 27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72,7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2%。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66,603,581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26%;反对 1,601,331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4%;弃权 27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7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
    (十五)关于为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
网 2018-042 号公告)
    表决结果为: 同意 190,370,3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85.83%;反对 1,701,83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77%;弃权 29,73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2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0%。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37,044,181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4.10%;反对 1,701,831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9%;弃权 29,731,6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3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42%。
    四、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湖北普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郝军、李萌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间、
方式和内容以及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 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5 月 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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