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间接控股股东吉林市国有资本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发集团”)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间接控股股东协议受让上市公司股份,进一步增强控股权。本次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股份转让情况概述
2019年6月1日,吉发集团与深圳东升峥嵘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灏颂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创亿宏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郁金香天玑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方式受让吉林化纤171,834,911股股份,占吉林化纤总股本的8.72%。
本次权益变动后,吉发集团通过下属企业化纤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间接持有吉林化纤575,333,7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20%。上述增持事项将使公司控制权进一步增强。
转让双方基本情况及《股权转让协议》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协议转让前后转让方持股情况与比例
持股主体 | 股份转让前 | 股份转让后 | ||
股份数(股) | 持股比例 | 股份数(股) | 持股比例 | |
深圳东升峥嵘科技有限公司 | 71,428,574 | 3.62% | 0 | 0% |
上海灏颂实业有限公司 | 30,834,586 | 1.56% | 0 | 0% |
深圳创亿宏业科技有限公司 | 54,277,660 | 2.75% | 0 | 0% |
北京郁金香天玑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5,294,091 | 0.78% | 0 | 0% |
吉发集团 | 直接持股股数为0 | 直接持股比例为0 | 直接持股股数为171,834,911股 | 直接持股比例为8.72%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吉发集团是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将会增强吉林市国资委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本次增持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实施本次增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吉发集团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增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