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资本”)、及其关联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航集团”)发来的通知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债权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海航资本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法院”)申请对海航资本进行重整。
债权人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海航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仍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法院申请对海航集团进行重整。
二、影响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债权人已向法院提交海航资本、海
航集团重整申请,债权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海航资本、海航集团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重整方案可能会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跟进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海航资本及海航集团通知函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