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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3号)的回复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04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3号)的回复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或“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3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关注函》要求公司就财务公司还款计划履行情况、无法兑付中期票据利息的具体原因及应对措施等事项做出说明,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2020年7月25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19〕第171号)的回复说明》称,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流动性问题暂未解决,不具备大额提款能力。你公司将全力督促财务公司制定并落实还款计划。财务公司还款计划如下:在尽力保障你公司日常资金需求的基础上,2020年12月31日前,予以你公司提款15亿元;2021年12月31日前,予以你公司提款30亿元;2022年12月31日前,予以你公司提款34亿元。通过落实以上计划,逐步完成你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提取。

2020年11月18日,你公司披露《关于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未能如期付息的提示性公告》称,由于公司流动性紧张等原因,致使应于2020年11月17日兑付利息款项的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一)“16东旭光电MTN001A”(0.25亿元)和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二)“16东旭光电MTN001B”(0.41

亿元)未能如期兑付,造成违约。至今,你公司尚未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0年11月28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称,你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共计10,627.30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020年12月3日,你公司披露《关于201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未能如期付息的提示性公告》称,由于公司流动性紧张等原因,致使应于2020年12月2日兑付利息款项的201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16东旭光电MTN002”(0.16亿

元)未能如期兑付,造成违约。至今,你公司尚未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2021年2月4日,你公司披露称中信银行、中信建投联合召集持有人会议,前述“16东旭光电MTN001A”“16东旭光电MTN001B” (均将于2021年11月到期) “16东旭光电MTN002”(将于2021年12月到期)等中期票据本金展期两年兑付的议案未获审议通过。

我部在对你公司信息披露的日常监管中,持续督促你公司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现针对上述情况,请你公司核查并说明以下事项:

1. 请你公司详细说明2020年7月25日至今在财务公司的提款情况,当中重点说明是否已于2020年12月31日前足额提款15亿元,如是,请说明提出款项的主要用途;如否,请说明原因及你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以及是否构成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对你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未能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足额提款15亿元。

财务公司回函告知,其对东旭光电提款计划认真对待,积极筹备资金,但受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整体流动性持续紧张的影响,目前仍无法彻底解决财务公司流动性困难,尚未筹备到足够的货币资金,无法满足东旭光电按计划提款的需求。因此公司未能足额支取在财务公司的存款。

公司已经采取的措施包括责成公司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通过对财务公司现场检查、多次召开联席会议,要求财务公司通报经营情况、督促其制定上市公司提款计划、对其发出提款督促函等方式与财务公司保持日常沟通联络与督促。此外,公司还积极协调东旭集团与财务公司进行沟通,希望东旭集团能够在财务公司解决流动性困难的工作中尽到大股东义务,给予大力支持。其他具体措施详见问题3的回复。

2020年全年,财务公司虽未能满足公司大额资金的支取,但一直在积极安排,满足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包括支付上游供应商原材料采购款项等,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因公司年报尚在编制中,为了保证披露数据的准确性,关于全年的资金使用情况将随同公司2020年年报正式对外披露。

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银监复[2016]444号)、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现持有编码为00627955的金融许可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100MA085XC83H的营业执照。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是根据相关决议及《金融服务协议》在财务公司进行资金存放。因此,公司在财务公司进行资金存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因财务公司出现流动性困难,导致公司存款支取受到限制,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存款受限情形并不属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对东旭光电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后续仍将持续跟踪财务公司的经营状况,保持与财务公司的日常沟通联络。财务公司也表示其正在通过各种方式努力缓解流动性紧张的状况,待有能力支付公司提款计划时将及时告知并履行放款义务。

2. 请你公司说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实际数额及主要用途,在此基础上说明在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存在财务公司提款权利的条件下,仍无法兑付中期票据利息的具体原因,你公司对付息违约以及中期票据本金不得展期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说明:

(1)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东旭光电于2020年11月27日、12月15日召开了九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九届十二次监事会及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发展规划、资金周转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后,将原募投项目“新能源客车及物流车生产项目”、“高铝硅盖板玻璃原片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尚未使用完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共计10,627.30万元进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对此议案也发表了同意及无异议的意见。

上述补流的资金需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方能划转使用,也就是2020年12月15日后方能使用。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但是由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截至目前,实际划转用于流动资金需求的资金仅为1.27万元,主要用于全资子公司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中期票据付息违约原因及本金不得展期的应对措施

由于公司流动性紧张等原因,致使公司应于2020年11月17日兑付利息款项的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一)“16东旭光电MTN001A”和(品种二)“16东旭光电MTN001B” 未能如期兑付;应于2020年12月2日兑付利息款项的201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16东旭光电MTN002”未能如期兑付,造成违约。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94.65亿元,其中受限资金约87.80亿元,主要包括保证金,项目建设共管账户资金,财务公司存款资金以及银行账户冻结资金等。2020年度,公司为了实现产业自救,尽快走出经营困境,决定集中力量发展光电显示主业。公司利用自身优质的产业技术资源,借助国有资本实现战略发展,分别与四川绵阳、河南安阳、河北临城、甘肃天水、广西南宁等地政府开展产业投资合作,扩大和丰富公司的产业布局,希望通过产融结合方式推动公司逐步走出困境。东旭光电是拥有近百家子公司的企业集团,在资金使用安排上,不仅要考虑配合各地方政府快速推进项目建设,还要考虑公司及全体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及流动资金周转等需求,加之自公司中票违约后,新增融资无法推进,没有增量融资资金进入,公司流动性持续处于紧张状态,因此,公司未能如期兑付上述中票利息。

公司在中期票据利息违约后,由债务化解部门分别与债权人进行了沟通协商,并于2021年1月15日在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海清算所(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发出了召开东旭光电中期票据持有人会议的公告及会议议案。2021年1月29日,公司如期召开了持有人会议,并于2021年2月5日在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了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及议案答复公告。

公司中期票据本次持有人会议议案中的关于债券本金展期两年兑付的议案未获得通过。公司后续仍将与债权人进行积极沟通,待形成新的债务化解方案后会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将新的债务化解方案提交至持有人会议予以审议。公司也将长期致力于进行多种举措包括处置非主业公司股权和闲置资产、加大各类应收债权的清收、聚焦主业努力创收等措施,再结合借助国有资本实现的产业发展,增加盈利空间,积极解决公司流动性困难,最终实现公司债务的有序清偿。

3. 请你公司说明截至目前财务公司流动性问题的解决进展,核查说明你公

司存放于财务公司的资金是否可提取,如是,说明具体提取计划;如否,说明你公司对相关风险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说明:

截至目前,受东旭集团整体流动性持续紧张的影响,财务公司流动性困难尚未彻底解决,仍处于紧张状态。由于财务公司没有足够的流动性,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支取仍然受限。公司通过持续跟踪财务公司的经营状况,包括对财务公司现场检查、召开联席会议,要求财务公司定期通报经营情况、督促其制定上市公司提款计划、对其发出提款督促函等方式与财务公司保持日常沟通联络。采取的主要措施还包括:

(1)积极协调东旭集团对财务公司提供支持

公司积极协调财务公司加强与东旭集团的沟通机制,要求东旭集团管理层对财务公司的流动性风险要高度重视,并对财务公司给予资金支持,倾力帮助财务公司改善流动性困难。

(2)持续督促财务公司加大资金归集力度

随着财务公司成员单位经营情况的逐步改善,产业发展带来的现金流入将逐步增加,公司督促财务公司以此为契机,加强成员单位资金归集工作,提升账户归集率和资金归集量,增加可用资金量,逐渐实现财务公司流动性的改善。

(3)督促财务公司不断拓宽同业融资渠道

督促财务公司加快债务风险化解速度,督促财务公司在信用逐渐恢复的基础上,努力拓宽同业融资渠道,为财务公司流动性水平提升提供支撑。

除上述措施外,财务公司也表示其正在通过各种方式努力缓解流动性紧张的状况,虽然面临困难,但会努力为东旭光电及其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做好服务保障。

4.请你公司核查说明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以及是否存在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问题。

说明:

除上述说明外,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亦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特此说明。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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