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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旭光电:关于2015年公司债券相关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9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公司债券相关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5月19日发行的五年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5东旭债”、“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243)至2020年5月18日期满5年。公司已与持有“15东旭债”债券余额96.16%的债券投资者签订展期协议,涉及债券本金91,932.67万元,相应的利息6,251.42万元,合计金额98,184.09万元。剩余3.84%的债券本金及相应的利息,未能展期,发生违约。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2015年5月19日发行的五年期公司债券“15东旭债”至2020年5月18日期满。根据公司“15东旭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应于2020年5月19日兑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及2019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18日期间的债券利息。

因公司流动性困难尚未全部解决,未能按期全额兑付“15东旭债”本息,构成违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及代码:15东旭债(112243.SZ)。

3、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

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发行规模:人民币100,000.00万元。

5、债券余额:人民币95,604.27万元。

6、债券利率:6.80%。发行人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个计息年度(2018

年)付息日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由6.00%上调至6.8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内(2018年5月19日至2020年5月18日)固定不变。

7、票面金额:100元/张。

8、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10、起息日:2015年5月19日。

11、付息日:2016至2020年每年的5月1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发行时信用级别: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发行时

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3、跟踪评级结果:本期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期间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

为C,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CC。

14、担保情况:本期公司债券无担保。

15、上市时间和地点:2015年7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6、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二、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发行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菜园街1号联系人:王青飞电话:010-83978866-80426邮政编码:100053

三、未能如期兑付的说明、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公司应于2020年5月19日兑付到期本金人民币95,604.27万元以及利息6,501.09万元,合计102,105.36万元。因公司流动性困难尚未全部解决,未能如期兑付本期债券本息。目前公司已与部分投资者签订展期协议,涉及债券本金91,932.67万元,相应的利息6,251.42万元,合计金额98,184.09万元;尚余债券本金3,671.60万元,相应的利息249.67万元,合计金额3,921.27万元,未能展期,发生违约。后续公司将积极筹措资金,努力化解流动性风险,以保障广大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根据债券后续进展情况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信息请以公司披

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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