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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沈机:公司与沈机集团公司土地、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13

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20-54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与沈机集团公司土地、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向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机集团”)租赁房屋、土地及车位,2019年度、2020年度分别支付租赁金额约为5,943.90万元、2,787.96万元。

为提高公司房产使用率,根据沈机集团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公司将重大型数控机床生产基地部分土地房屋出租给沈机集团下属子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分别收取租赁金额约为1,704.59万元、865.20万元。

(1)租金优惠情况说明

2020年度,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中央提出了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进减稅降费,降低融资成本和房屋租金,提高企业生存和发展能力。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缓解两公司经营压力,经公司与沈机集团充分协商,决定对房租收费标准下浮50%。以支持各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经营。

(2)租金支付情况说明

由于公司及下属两家子公司、沈机集团及其下属六家子公司在2019年度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其可持续情况在上年度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在上年度公司与沈机集团之间的租赁费并未结算,但公司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公司已对2019年度应支付沈机集团的租赁费进行了计提,因此2019年度的租赁支出不影响本年度的损益情况。

现公司与沈机集团生产经营已逐步恢复,俩公司拟根据实际租赁情况支付租赁费用。公司共需支付沈机集团本年及去年租赁费合计约为8,731.86万元,公司将收取沈机集团本年及去年租赁费合计约为2,569.79万元。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沈机集团为公司原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与沈机集团土地、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魏华亮先生先生进行了回避。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关于与沈机集团土地、房屋租赁的关联交易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5.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在股东大会上

公司关联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应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8号法定代表人:关锡友注册资本:人民币159,151.9963万元经营范围:金属切削机床,数控系统及机械设备制造;国内一般商业贸易,技术贸易;房屋租赁、设备租赁;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主要股东情况: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65.31%、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股2.2%、沈阳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6.76%、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73%。

关联关系:沈机集团为本公司原大股东,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沈机集团、公司与沈机集团下属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项目2020年6月30日(未经审计)2019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229,649.691,193,060.53
净资产-1,119,826.36-1,089,286.65
项目2020年1-6月(未经审计)2019年1-12月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79,868.26225,602.06
净利润-29,374.96-1,227,074.02

三、关联租赁基本情况

公司与沈机集团办公区域、生产区域租赁,2019年度租赁单价为0.56元/㎡/天,2020年执行优惠单价为0.28元/㎡/天;成品存放地租赁2019年单价为0.26元/㎡/天,2020年执行优惠单价为0.13元/㎡/天;租赁地下停车位,2019年度租赁单价4620元/个/年,2020年执行优惠单价为2310元/个/年。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与沈机集团所涉及的交易价格均比照市场同类交易的价格进行定价,关联股东没有因其身份而不当得利,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非关联股东是公平合理的。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作为承租方,租赁沈机集团房屋、土地情况

年度租赁费用明细表

年度房屋建筑成品存放地地下停车位合计
面积 (万㎡)租赁费(万元)面积(万㎡)租赁费(万元)数量(个)租赁费(万元)
2019年度27.715,664.892.74259.594219.45,943.90
2020年度27.492,709.811.4568.641.429.572,787.96

2.公司作为出租方,向沈机集团出租房屋建筑情况

年度租赁收入明细表

年度房屋建筑成品存放地费用合计(万元)
面积(万㎡)租赁费 (万元)面积(万㎡)租赁费 (万元)

2019年度

2019年度8.21,654.760.5349.821,704.59
2020年度8.22840.290.5324.91865.20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缓解两公司经营压力,经公司与沈机集团充分协商,决定对2020年房租收费标准下浮50%。以支持各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经营。公司与沈机集团之间的土地及房屋租赁为生产经营所需基本场所与必要条件。在经营稳健情况下,将会持续与关联方之间的公平合作。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交易金额公允,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

七、2020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6月末。公司与沈机集团发生关联采购1,308.68万元,关联销售3,299.45万元。

八、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土地及房屋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基本场所与必要条件。此项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同意公司与沈机集团土地、房产的租赁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九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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