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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沈机: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完毕、控股股东股份完成司法划转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25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ST沈机 公告编号:2019-130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完毕、控股股东股份完成司法划转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完毕

2019年8月16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作出(2019)辽01破申14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对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机股份”或“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2019年11月13日、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19年11月16日,沈阳中院作出(2019)辽01破18-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沈阳中院作出的(2019)辽01破18-4号《民事裁定书》和(2019)辽01破18-4-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本次重整以现有总股本765,470,884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12股的比例转增合计918,565,060股,总股本扩大至1,684,035,944股。上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用于引入投资人和清偿债权人。

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发布了《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说明。目前,公司重整计划所涉及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已实施完成。

二、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完成司法划转

2019年7月17日,沈阳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对公司的控股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机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并指定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担任沈机集团管理人。2019年11月13日,沈机集团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沈机集团重整计划草案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19年11月16日,沈阳中院裁定批准了沈机集团重整计划。

目前,根据沈机集团重整计划,沈机集团持有的已被质押的1.15亿沈机股份股票已解除质押登记,并已提存至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沈机集团持有的未被质押的剩余0.76亿股沈机股份股票已向金融普通债权人账户分配或提存至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

上述权益变动完成后,沈机股份相关股东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沈机集团190,671,78024.91%--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505,042,34429.99%
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155,670,9839.24%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157,990,4919.38%
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40,000,0005.23%43,064,4222.56%
其他A股股东534,799,10469.87%822,267,70448.83%
总股本765,470,884100.00%1,684,035,944100.00%

注: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股权控制结构的变化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沈机集团持有沈机股份190,671,780股股票,持股比例为24.91%,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沈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动前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沈机集团不再持有沈机股份股票;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通用技术集团”)持有沈机股份505,042,344股股票,持股比例为29.99%,通用技术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四、其他事项说明

根据有关规定,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沈机集团、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通用技术集团已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已分别于2019年12月10日、12月17日进行披露。

除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以外,目前本次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的其他有关事项正在有序推进,公司将根据进展依法及时进行披露。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准。同时也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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