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9-44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采用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中的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
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
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
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
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
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新金融工具的实施对公司2018年度当期及前期金融工具的列报不会产生影响,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产生影响,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后,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