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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9

证券代码:000410 证券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9-42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促进公司战略转型及发展,公司拟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5.5亿元的担保,具体如下:

1、拟对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总

额不超过5亿元担保,主要用于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及其项下的相关业务。

2、拟对 优尼斯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提供总额

不超过10亿元担保,主要用于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及其项下的相关业务,与有关金融机构以融资租赁方式开展融资业务,公司承担的回购担保。

3、拟对 上海优尼斯工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

过0.5亿元担保,主要用于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及其项下的相关业务。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9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本次对外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名称:优尼斯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800弄4号803室

法定代表人:董彦宏

注册资本: 5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资料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担保人关系: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63,681.9759,266.40
净资产35,163.8534,770.01
项目2018年1-12月2017年1-12月
营业收入6,270.1234,417.42
净利润393.842,234.76

2.被担保人名称:沈阳机床(东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竹路2号和堂-总部一号2栋

法定代表人:赵彪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智能机械设备制造,机床制造,机械加工,批发零售业,建筑装饰,室内装潢,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道路普通货运,珠宝及黄金饰品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担保人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138,630.04157,826.56
净资产42,266.1225,402.97
项目2018年1-12月2017年1-12月
营业收入65,662.5441,275.02
净利润-3,136.851,693.19

3.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优尼斯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388弄5号23层

法定代表人:赵彪

注册资本:124,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业设备(除专项)、计算机软件的技术开发,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机械设备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工业设计,商务信息咨询,机械设备租赁(除金融租赁),广告设计、制作,电脑图文设计,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商务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策划,工业产品设计,企业管理咨询,展览展示服务,建筑装饰建设工程专项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建设工程专业设计,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润滑油、办公用品、工艺品、家具、建筑装饰材料、家居用

品、电子产品、音响设备、花卉苗木,以下限分支:仓储、运

输、金属制品加工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担保人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373,323.18322,100.24
净资产66,431.9924,562.93
项目2018年1-12月2017年1-12月
营业收入121,505.23147,243.21
净利润-32,349.21-11,133.69

三、担保主要内容

担保期限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此额度内,上述被担保方可根据业务需要分次使用。

四、董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了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上述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根据上述规定将《关于为子公司担保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董事会对上述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

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担保事项是为了更好的开展公司业务,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具有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因此风险可控,未提供反担保。

3、优尼斯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持股

51%,另一股东为沈机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股49%,另一个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由于优尼斯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其核心经营管理人员由我公司派遣,我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因此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0,798.58万元,约占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428.91%,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行为,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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