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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格矿业:关于参与认购产业发展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1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认购产业发展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参与投资设立合伙企业概述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认购产业发展基金份额的议案》 ,同意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无锡拓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其他有限合伙人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宁波青出于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参与投资设立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青基金”)。该基金主要投资全球新能源电池原料盐湖锂矿项目,募集规模为53.10亿元,公司认缴出资额约占基金总份额的47.0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9日、2021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认购产业发展基金份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98)及《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2)。

二、被动形成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1-133),《关于控股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45),公司控股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鸿实业”)于2021年12月13日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沙鸿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沙鸿运”)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藏格

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新沙鸿运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28,575,019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2%)、永鸿实业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新沙鸿运转让其持有的公司85,113,884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

公司于2022年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已于2022年2月14日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新沙鸿运于2022年2月15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股份数量为213,688,903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后新沙鸿运持有公司股份287,130,7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17%,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三项规定,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关联法人。因沙钢集团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新沙鸿运的控股股东,故沙钢集团系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沙钢集团共同参与认购藏青基金被动形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被动形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增加或减少公司的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藏青基金运作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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