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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股份:董事会关于公司相关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8

股票简称:胜利股份 股票代码:000407 公告编号:2020-004号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相关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或“胜利股份”)2014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分别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均已实施, 2019年度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现将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4年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资产重组方承诺及履行情况

1.承诺内容

上述重组过程中,山东胜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投资”)、闫长勇、刘宾、孙长峰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交易对方胜利投资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胜利投资下属的控股子公司山东金中基投资有限公司、茌平信发燃气有限公司、高唐金时燃气有限公司及参股公司青岛中石油昆仑能源有限公司从事的天然气业务,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由于上述公司的项目正在建设中,尚未开展业务,或者经营业绩不佳,因而未被纳入本次重组范围。胜利投资承诺在未来三年通过将上述公司注入胜利股份或者出售给无关联第三方的形式彻底解决同业竞争。

除目前已存在同业竞争的上述资产外,胜利投资承诺将不再以任何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拥有另一家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经营业务。如有在胜利股份经营范围内相关业务的商业机会,胜利投资将优先让与或介绍给胜利股份。

(2)交易对方闫长勇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与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胜利股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并将保障胜利股份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方面的独立性。无论是否获得胜利股份许可,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胜利股份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保证将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促使其拥有控制权的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胜利股份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保证不利用主要股东等身份,进行其他任何损害胜利股份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活动。

(3)交易对方刘宾、孙长峰承诺

在胜利股份(包括胜利股份及其子公司、东泰燃气、东泰压缩,以下同)任职期间,除通过胜利股份从事业务之外,不拥有、管理、控制、投资、从事其他任何与胜利股份所从事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任何业务或项目,亦不谋求通过与任何第三人合资、合作、联营或采取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委托管理、顾问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胜利股份构成竞争的业务,并承诺在辞职后两年内不从事上述业务。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正在履行中,未发现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形。

二、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情况

1.承诺内容

上述非公开发行事项中,发行对象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山东胜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获配的股份从本次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并申请在此36个月内

对该部分新增股份进行锁定。

2.承诺履行情况

鉴于发行对象所作的承诺,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的有限售截条件的流通股股份106,035,888股已于2019年4月2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其中山东胜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解禁其本次以现金所认购的胜利股份增发股票中的100%即16,313,213股,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解禁其本次以现金所认购的胜利股份增发股票中的100%即48,939,641股,平安资产-工商银行-平安资产鑫享7号保险资产管理产品解禁其本次以现金所认购的胜利股份增发股票中的100%即16,313,214股,平安资产-工商银行-鑫享3号资产管理产品解禁其本次以现金所认购的胜利股份增发股票中的100%即13,050,571股,平安资管-平安银行-平安资产创赢5号资产管理产品解禁其本次以现金所认购的胜利股份增发股票中的100%即11,419,249股。

上述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完成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增加的限售股份全部解禁。至此,上述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未发现承诺各方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公司2019年度第一大股东变更事项相关方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山东胜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承诺内容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包括直接控制和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未来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未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

(2)本次权益变动后,针对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或实质性获得与上市公司相同的业务或商业机会,且该等业务或商业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与上市公司可能构成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下,本公司将努

力促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的业务,以避免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此外,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市场份额、商业机会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可能对上市公司带来不公平的影响时,本公司将努力促使本公司以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放弃与上市公司的业务竞争。

(3)本次权益变动后,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避免与上市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本公司保证严格履行本承诺函中各项承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正在履行中,未发现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形。

(二)山东胜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承诺内容

(1)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胜利股份及其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公司承诺不利用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本公司保证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正在履行中,未发现违背上述承诺的情形。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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